2.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考試
考試采取上微型課和答辯的方式進行。
(1)上微型課。根據應聘職位學科,進行8分鐘上微型課,備課時間為15分鐘。以百分制量化評分。上微型課成績低于80分者(不含80分),直接淘汰,不進入答辯環節。
(2)答辯。上微型課成績高于80分(含80分)的考生,進行現場答辯。以百分制量化評分。
(3)成績合成
總成績=上微型課成績×70%+答辯成績×30%
上微型課、答辯及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總成績相同的,上微型課成績高的排前)。
(五)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各招聘崗位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排名末位的考生,如上微型課、總成績均相同的,加試答辯,以加試答辯成績高者進入)。
(六)體檢
統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增加吸毒項目檢測。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身體心理、工作實績、計劃生育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八)遞補
如有體檢、考察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空缺(含自動放棄應聘的人員)的招聘職數,按應聘同一崗位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九)公示與聘用
(1)公開招聘教師,根據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天元區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并報人社部門審定。
(2)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由區教育局根據工作需要和招聘崗位統一分配到學校。聘用人員如不服從分配,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3)新聘用教師統一入編。由用人學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崗位設置要求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4)試用期為六個月。
(5)簽訂服務期限承諾書。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教師在本區至少服務五年,并簽訂服務期承諾書。
六、特別提示
1.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提供的電話通訊暢通,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4.疫情防控期間,請應聘人員自覺做好個人疫情防護工作,嚴格服從有關防疫工作管理。申領并提供本人電子健康卡,持有電子健康卡綠碼且現場體溫正常,佩戴好口罩,方能參加報名和考試。
七、咨詢
0731-28665200(周老師、胡老師、艾老師)
咨詢時間: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址:株洲市天元區株洲大道北1號高新大廈(天元區政府辦公大樓二樓區教育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天元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八、監督機制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天元區紀委負責全程監督,接受社會及市人社局、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區紀委監察委等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監督電話:0731-28665289天元區紀委
0731-28665957天元區人社局
0731-28681082株洲市人社局
附件1:株洲市天元區2020年公開招聘優秀教師計劃及崗位條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