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通過的可不提交。在港澳臺地區取得的學歷和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還應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早申請認證報告;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系統”(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以免影響認定。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認定系統能驗證的可不需提供。)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下載打印,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不需提交。)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生申請直接認定教師資格,如畢業證書中無明確標注“師范”字樣,需提供由畢業學校教務部門驗印的個人學習成績單(有必修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和教育實習合格成績),另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證明:
1.畢業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為全日制師范類專業(加蓋畢業學校教務、檔案或發展規劃部門公章);
2.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的當年全日制師范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范專業標注,加蓋畢業學校招生或檔案部門公章);
3.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欄標注“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注明為師范類畢業生(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高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的專業欄后注有“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畢業學校招生或學籍管理部門公章);
6.1999年高校擴招之前入學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其畢業成績單中雖然沒有“師范”字樣,但已系統學習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且教育實習成績合格(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六)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門申請人可申領我省統一開具的請相關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張(正規紙質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尺寸為25mmX35mm,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和身份證號),照片請貼在教師資格證書照片粘貼頁上(附件2)。
(八)《江蘇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2020年已經參加蘇州大市范圍內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新教師入職體檢人員,可提供當地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體檢合格證明,在本次認定時免予重復檢查。
(九)2020年相城區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暨承諾書(附件3)。
(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材料袋封面(附件1)。
以上材料未提復印件的均為原件。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復印件請統一用A4紙并按教師資格材料袋封面的順序放好。
其他
1.請嚴格按照現場確認批次到指定地點現場確認;
2.申請人須佩戴一次性醫用防護口罩,憑“蘇康碼”綠碼,測體溫后(<37.3℃),方可進入相城區行政審批局;
3.聽從工作人員安排,如排隊人員較多,請于附近等候;
4.提交申請材料(擺放順序與封面目錄一致,系統已驗核的不需放在里面);
5.因個人原因無法親自前往現場確認點,需要委托他人辦理的申請人,請填寫委托書(附件4)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6.相城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受理申請期限(即現場確認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申請人教師資格的結論,并將認定結果進行公示。
教師資格認定結果、證書的領取時間和方式請及時關注相城區教育信息網發布的信息。
相城區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二〇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