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報考人員弄虛作假額,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七、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一個環節(包括試用期)發現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不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由專家、二級部門相關人員等組成工作組根據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及初篩,專業條件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招聘崗位及專業要求審定。
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全而造成的資格審查及初篩未通過的,后果由考生負責。
1.筆試資格審查
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要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或取消相應崗位的招聘計劃。
資格審查結果在報名結束后7天內公布。
2.面試資格復查
面試前對面試人員報名材料的相應原件進行審查。對未能提供原件、原件與報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應聘人員的面試資格。
八、組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各為100分制,分別占綜合成績的50%和50%。
(一)筆試:
1.筆試形式:采取閉卷方式。
2.筆試內容:海南自由貿易港總體建設方案和專業知識。本次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開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
3.筆試時間及地點:待定。
4.筆試成績公布時間:筆試結束后的三個工作日內。
5.筆試合格分:不低于同一崗位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
6.筆試成績及分數線公示時間:3天。
(二)資格復審與輔導員崗位心理測評:
1.資格復審時間:待定
2.資格復審地點:待定
3.心理測評時間:待定
4.心理測評地點:待定
5.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要求的各材料原件,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6.學校可取消下列應聘人員面試資格:
(1)未按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
(2)報考輔導員崗位不按要求參加心理測評的;
(3)不能提供復審要求的原件,或材料不齊全、不清晰的;
(4)復審材料與報名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的;
(5)復審材料存在其他不符合崗位要求的。
(三)面試:
1.面試內容:崗位知識和綜合素質。
2.面試形式:根據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試講、答辯、實際操作等。
3.面試人員確定:
(1)報考考核招聘崗位且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
(2)按照筆試成績排名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筆試合格人員不足1:3的比例,則以筆試合格人員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4.面試合格分為70分,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
5.面試時間和地點:待通知。
6.遞補:因參加面試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應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名單應于面試前3天向社會公布。
(四)注意事項:
考生必須憑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未攜帶居民身份證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九、體檢及考察
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根據筆試成績確定排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學院統一組織體檢。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在學院招聘小組辦公室人員陪同下前往指定三甲醫院重新檢查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查結果為準。
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環節。
十、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十一、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及考察結果,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擬聘用人員上報海南省教育廳。獲批后在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我院或主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報送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員。由我院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報送海南省教育廳、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
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初次就業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辦理入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如受聘人員為在職人員,應先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在提供原單位解除(或者終止)人事(勞動)關系證明后,辦理聘用手續。
十三、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98-65732061
附件:1.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2020全球招聘(第二批)計劃表.xlsx
202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