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明》或教師資格證考試準考證。
(五)資格初審:市教育局組織人員對應聘者的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報名條件的,選聘單位電話通知應聘者。
(六)報名完成:通過資格初審后視為報名成功,報名成功者不可改報其他崗位。
(七)有關要求:
1.實行按崗選聘的辦法。本次選聘崗位見《2021年蘇州太倉市高中校公開選聘優(yōu)秀畢業(yè)生崗位表》。報考者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崗位,選定后其面試在該崗位內進行,成績僅在該崗位內有效,與其他崗位無關聯。
2.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簡章》,并對照《崗位表》的要求,選擇一個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報考者應確保在信息采集時間截止前提交報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個人網絡問題未成功提交報考信息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3.報考者填寫報名信息時,人員信息要與身份證、戶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學習情況等信息要與畢業(yè)證書、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教師資格證等材料的信息一致。
4.本次選聘開考比例為2: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0年11月29日9:00至12: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為放棄。
五、綜合能力素質評價由太倉市教育局組織專業(yè)評委對應聘者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能力素質分析評價。根據對應聘者綜合能力素質分析評價情況,按照選聘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太倉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
六、現場資格審核和面試進入面試人員須按照以下規(guī)定時間、地點到審核現場提供報名時上傳的全部材料進行報名資格審核,其中個人材料第(1)~(7)項材料須提供復印件一份,現場校驗原件。
(一)現場資格審核
1.現場資格審核時間及地點
(1)現場資格審核時間:2020年12月5日上午9:00—11:30。
(2)現場資格審核地點:蘇州大學。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
(1)面試時間:2020年12月6日8:00—16:30。
(2)面試地點:蘇州大學。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教育理論、所報學科專業(yè)素養(yǎng)和能力,以及應聘者的心理素質和心理特征。面試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如面試成績相同,現場另行安排加試,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3.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結束當天,在面試考點張榜公布面試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隨后在“太倉市教育信息網(http://www.tcedu.com.cn/)通知公告”欄目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七、體檢和考察(政審)1.進入體檢的人選在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選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不合格者不得錄用。參加體檢的人員須簽訂《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未簽訂《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者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2.對體檢合格人員由選聘單位組織考察(政審),考察(政審)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對不符合《簡章》規(guī)定的本次公開選聘的基本條件及選聘崗位所需專業(yè)、技能條件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因應聘者體檢、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選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八、錄取和聘用經體檢、考察合格后,各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將在太倉教育信息網(http://www.tcedu.com.cn)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有關聘用材料經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報太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辦理相關手續(xù)。擬錄用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xù)時,應當提供本崗位所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并將本人檔案轉到太倉市教育局。錄取人員由太倉市教育局統(tǒng)一分配至相應選聘單位,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與選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約定為12個月。本次選聘人員均為事業(yè)編制教師,工資福利待遇按事業(yè)單位規(guī)定的相關標準執(zhí)行。聘用人員應當在選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紀律與監(jiān)督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選聘規(guī)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中紀律與監(jiān)督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2-53531142。
十、解釋本《簡章》由蘇州太倉市教育系統(tǒng)選聘優(yōu)秀畢業(yè)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江蘇省太倉高級中學:0512-53540998;江蘇省沙溪高級中學:0512-53228802;太倉市明德高級中學0512-53595860。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