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的考試成績同時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以及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天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在有關部門指定的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考生棄權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體檢費用
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七、考察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或學業成績等方面進行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或學籍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行體檢和考察,遞補只進行一次。
八、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確認為擬聘用人員,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本單位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專業、學歷、執(職)業資格、考試成績、考試名次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請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九、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通知其報送必要材料,匯總后將擬聘用人員的相關資料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通過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
招聘單位憑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確認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至多一個月內到單位報到,簽訂聘用合同,并在組織人事部門辦理聘用手續。除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外,未按規定時間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人員資格。
十、相關事項提示
(一)考生應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競爭,正確面對考試結果。
(二)請報考者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在招聘期間不要變更所留電話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未舉辦也未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不符招聘相關條件的請勿報考,否則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五)公示無異議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如本人2021年7月31日前實際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與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及專業不符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擬聘人員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試用期制度。
(七)如因相關地區防疫規定,報考人員不能按時參加筆試、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崗位空缺按照本公告相應環節規定遞補。
(八)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會調整考試日程,具體調整情況將提前在本公告發布網站予以發布。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規定,密切關注公告要求,提前做好有關準備工作。
十一、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政策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崗位、招聘條件、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等事宜,請向市教育局咨詢。未盡事宜,由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一)政策咨詢電話(0839)
中共廣元市委宣傳部:3290780(市廣播電視臺)
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3311153
廣元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3266165
市教育局:3328052
廣元市衛生健康委員會:3263223
(二)監督舉報電話(0839)
中共廣元市委組織部:3289151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3263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