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可在體檢結果告知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到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學校、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異議的,承擔復檢的醫院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復檢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學校成立考察小組,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國內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其他人員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由學校人才招聘領導組提出擬聘人員名單,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通過后,在學校網站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學校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五、薪酬待遇
年薪10萬至20萬。
符合山西省、太原市人才補助條件的,學校協助做好人才補助申請。
六、嚴肅招聘紀律
(一)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實行回避制度。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或在考核、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對招聘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七、咨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太原科技大學人事處。
聯系人:趙老師 薄老師
咨詢電話:0351—6998299
舉報電話:0351—6998066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太原科技大學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