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曲政發〔2011〕57號)、《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 〔2011〕55號)和《曲靖市教育局關于2011年全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實行統一筆試的通知》(曲教學〔2011〕1號)精神,經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并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準,馬龍縣2011年面向非在職人員招聘教師60名(其中5名已由省統一招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需要,做好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工作。
(二)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努力為具備招聘條件的人員創造一個平等競爭的平臺。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范圍:馬龍縣初中、小學、幼兒教育部分學科教師。
(二)對象:自招考以來未就業且持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或就業登記證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師范學校往、應屆畢業生(不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函授等非普通計劃招生畢業生),屬馬龍縣外戶口的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條件: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無違法違紀行為,身體健康;具有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學歷、專業,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6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馬龍縣今年僅招聘初中、小學(幼兒)教師,未專門設碩士教師招聘崗位,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報考其它崗位者須進行筆試。
三、招聘崗位科目及人數
(一)初中教育教師崗位科目11個,招聘18人。其中:語文2人,數學2人,英語3人,政治1人,物理2人,化學2人,歷史1人,地理1人,生物1人,體育1人,計算機2人。
(二)小學及幼兒教育教師崗位科目7個,招聘42人(其中已由省統一招聘5人),縣招聘科目和人數:語文14人,數學14人,英語5人,體育1人,音樂1人,美術1人,幼師1人,共37人。
四、報名、考試及相關要求
(一)報名時間:8月24日至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共4天。
(二)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縣教育局辦公樓一樓)。
(三)所需證件:1.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戶口本(冊)原件及復印件;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4.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3張。
(四)報考要求:1.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教師、幼兒教師崗位的,須具有中師及以上學歷; 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必須持有幼兒教育教師資格證。
2.每位報考者根據自己所持教師資格證報考,持同一級別教師資格證報考的,教師資格證規定的科目與所報考教學崗位須相同;持高級別教師資格證報考低級別教師崗位的,教師資格證規定的科目與所報考教學崗位須相同或相近;教師資格證上科目不具體的,按畢業證上的專業確定可報考的崗位。
3.每一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教學崗位,不得兼報。
4.報考收費:按照省發改和財政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每人收取報考費200.00元。
5.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方能開考,若出現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科目,則減少該崗位科目的招聘計劃數,直至達到開考比例后方能開考,減少的人數調劑到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最高的崗位科目上。
(五)筆試及相關規定:1.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命題、審題、保密、試卷制作、閱卷、登分、提供成績等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報名、制作準考證、考點設置、組織考試等考務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
2.考試科目設置、分值及教材。考試科目設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專業知識、教法技能4個科目,教育學50分、教育心理學50分、專業知識100分、教法技能50分,總分250分。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設初中、小學(幼兒)教育崗位2個層次命題;專業知識與教法技能考試初中教育設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體育、計算機11個考試科目;小學、幼兒教育設語文、數學、英語、體育、音樂、美術、幼教7個考試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以云南省現代教育評估中心編寫、云南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招聘教師考試用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2011年5月第2次印刷的版本)為主要參考教材;專業知識、教法技能的考試以曲靖市教育局聘請相關專家編寫的各科目考試大綱為主要內容。考試大綱從曲靖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下的曲靖市教育局網上下載,復習用書可到各地教輔書店或相關書店購買。
(六)考試時間和地點:1.考試時間:9月11日
上午9:00-11:30 考專業知識、教法技能兩科
下午3:00-5:00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科
2.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七)信息發布:8月10日在曲靖市人才信息網、曲靖黨建網、曲靖日報、馬龍縣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下的馬龍縣教育局網上和政府門口、馬龍一中門口、馬龍教育局宣傳欄內發布招聘信息。
(八)資格審查:8月26日—28日,縣教育局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紀檢監察部門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對偽造虛假證件、假證明、假材料、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一律取消報考資格,5年內禁止參加馬龍縣范圍內的招聘考試。
五、筆試加分政策
根據《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曲政發〔2011〕57號)規定,高校畢業生參加教師招考筆試成績按以下政策予以加分:
(一)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1.優秀運動員:曲靖市生源高校畢業生在高等院校就讀期間,參加省運動會、省城運會比賽取得第一名者,事業單位可免試接收;取得單項第二名或集體項目二至三名者加10分,取得單項第三名或集體項目四至六名者加8分,取得單項四至六名或集體項目七至八名者加5分;取得國家一級運動員證者加20分;取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證者加10分。
2.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件》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3.參加云南省“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任職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3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全省國家和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任職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評為縣級先進個人的另加3分,州(市)級先進個人的另加6分,省部級以上先進個人的另加9分,多次評為先進的按最高分值計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4.參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4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5.少數民族照顧政策:(1)就讀高校前生源戶籍在曲靖市8個民族鄉、99個民族村委會、552個民族村民小組和市委、市政府確定的332個貧困村范圍內的彝、回、壯、布依、苗、水、瑤七種世居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加10分。
(2)除上述規定范圍之外,就讀高校前生源戶籍為曲靖市農村的苗族、水族、瑤族高校畢業生加10分,城鎮戶籍高校畢業生加8分;農村戶籍地彝族、壯族、布依族高校畢業生加8分,城鎮戶籍高校畢業生加6分;農村戶籍的回族高校畢業生加6分,城鎮戶籍高校畢業生加5分。
(3)生源為曲靖市七種世居少數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加5分。
6.參加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筆試成績加4分。
7.從2003年開始在云南省服務的“全國計劃的西部志愿者”,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
8.參與“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服務期滿2年并獲金、銀、銅獎的人員,筆試成績分別加4分、3分、2分。
加分人員符合幾項加分條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項加分,不得重復加分。
(二)辦理加分手續須提供的材料:1.符合加分政策的優秀運動員,對取得獎章、獎牌、證書符合加分政策者,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并經省、市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2.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證明書》、戶口證明(須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經縣民政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3.在云南省參加“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提供《聘用合同書》、經縣級人社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4.在云南省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憑《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年度考核表、經縣級人社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5.符合加分政策的少數民族大中專畢業生持(戶口冊)經就讀高校前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縣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縣級公安部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6.在云南省參加“特崗教師”的提供《聘用合同書》,經縣級人社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7.在云南省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憑《志愿服務證》(證上須具有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三)辦理時限:1.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9月6日—8日將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1份)提交縣教育局人事股,逾期責任自負。
2.經縣教育局審核后,于
六、面試
(一)由縣教育局按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并對擬參加面試人員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復審,復審結束后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將在馬龍縣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下的馬龍縣教育局網上和教育局宣傳欄內公布。進入面試的人員若未按時參加面試,則視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
(二)筆試(含加分)和面試成績按照各占50%的權重比例計入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2.5]×50%+面試成績×50%。
七、錄用程序和辦法
(一)擬錄。筆試、加分、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照招考計劃、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人員名單,向社會公告。擬錄時若出現綜合成績并列情況,以有加分者為先,若再并列,以學歷高者為先,若再并列,以專業知識與教法技能成績高者為先,若再并列,則組織涉及人員說課,最后依據說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本崗位擬錄用人員。
(二)體檢。組織擬錄人員到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轉發關于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05〕22號)、《轉發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操作手冊的通知》(曲市人〔2010〕26號)、《轉發關于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10〕25號)中規定的標準執行。體檢結束后,醫院給出合格與不合格結論,對不合格者,經本人申請,由專人組織到上一級人民醫院復查,復查仍不合格者,不予擬錄。空崗人數報市人社局批準后按專業教學崗位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進行體檢(只遞補一次),體檢合格后擬錄。體檢費用由醫院向考生據實收取。
(三)審查。由縣教育局對擬錄用人員的報考資格、考試成績、面試成績、體檢、加分、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查,審查不合格者不予擬錄,空崗人數報市人社局批準后按專業教學崗位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進行體檢(只遞補一次)。
(四)錄用。由縣教育局將擬錄情況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正式錄用手續。錄用手續辦完后,由教育局統一安排到鄉(鎮)學校聘用。
八、紀律和監督
(一)從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大中專畢業生中招聘教師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各相關部門在招聘教師工作中必須嚴肅工作紀律,教育局紀委將會同縣級有關部門對招聘教師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對違規違紀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對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參加招聘教師的工作人員,凡有直系親屬報考的必須申請回避。
特此公告。咨詢電話:8880894
附:馬龍縣2011年面向非在職人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設置表
初中教育崗位 |
小計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政治 |
物理 |
化學 |
歷史 |
地理 |
生物 |
體育 |
計算機 |
18 |
2 |
2 |
3 |
1 |
2 |
2 |
1 |
1 |
1 |
1 |
2 | |
小學教育崗 位 |
小計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省統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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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14 |
14 |
5 |
1 |
1 |
1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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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教育崗 位 |
小計 |
幼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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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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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60人,其中省統招的5人專業不限(已招考,待錄用) |
馬龍縣教育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