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綜合類崗位筆試科目為:通用能力測試(綜合類)。
每個科目分別測試從事本類別崗位應該具備的基本能力與基本素質。
2.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2021年6月5日(星期六)上午9:30,各科考試時間為90分鐘。考試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確定的地點為準。
3.其他
各報考人員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考試注意事項、疫情防控要求詳見準考證及云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發布的信息。
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云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報考人員登錄云浮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二)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進入面試的人選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時間、地點等事項在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核或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可從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資格審核提供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和學位、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及崗位要求其他資格條件書面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應屆生提供),崗位工作經歷有效證明材料(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提供);
4.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面試人員名單將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三)面試
面試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嚴格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有關規定執行。具體面試事項將在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網站通知或以其他方式另行告知。
(四)成績
1.筆試、面試單科成績的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
2.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給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
六、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符合條件的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2013〕1號)等規定執行。具體體檢事項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根據《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考察將重點審核考察對象檔案,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八、公示及聘用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同時在招聘單位明顯位置張貼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因考生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相關手續,兌現相應待遇。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的,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的,云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時在有關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據廣東省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請參加筆試人員在筆試前14天及時申領“粵康碼”,每日如實進行健康申報,并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報考者應持“粵康碼”等健康碼綠碼并經體溫檢測正常后參加筆試。筆試前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當地指揮部批準證明和72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以及筆試前14天內有國外和港臺旅居史的報考者不能參加考試。
十、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二)筆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審核、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四)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并將個人報考誠信記錄在案。
附件:
云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