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年5月24日—5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報名。
地點:舒城縣教育局(城關鎮大黌水巷)三樓人事股
現場報名應提供的材料:
⑴《舒城縣2021年選調舒城籍外地教師報名表》1份和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
⑵國家承認的最高學歷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⑶報考人員本人是舒城籍的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配偶(父母)一方是舒城籍的還需提供夫妻雙方(父母)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⑷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具體樣式和要求見附件2)以及報考所需要提供的其它證件和材料。
㈣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方式等具體事宜將通過網站另行公布。為確保選調人員素質,設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崗位選調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㈤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工作表現等。考察時,重點查看個人檔案、核實編制情況、考察教育教學水平、現實工作表現等情況,并對其報考資格進一步核查。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對因放棄或考察不合格所致出現選調缺額的,按程序在同崗位考生中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㈥公示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在相關網站公示7天。對在公示期間被反映有問題并經查實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㈦調動
經公示無異議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即確定為選調對象,由舒城縣人社局、教育局擬出初步用人意見,報“舒城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工作領導組”研究同意后,正式辦理調動手續。
四、紀律與監督
本次選調工作由舒城縣紀委、監察委全程監督。對違反考試工作紀律的考生、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564-8622385(舒城縣教育局)
0564-8689053(舒城縣人社局)
監督舉報電話:0564-8621152(舒城縣紀委、監察委)
附件:
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舒城縣教育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