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者在應聘中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如有虛假及材料不齊全,取消報名教師的選調資格,一切責任和后果由報名教師本人承擔。
(四)資格審查
2021年8月12日前由藤縣縣城學校公開向縣外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和用人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選調條件的,及時確認審核。
(五)考試
本次選調老師只進行面試。
1.面試考官
每個考場面試考官共7人,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
2.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人選確定
已報名且經領導小組審核符合選調條件人員擇優進入面試范圍,報名人數不達1:3比例的須經領導小組同意后方能面試。
4.面試內容及方式
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即課堂片段教學(現場抽題)及綜合素質測試的方式,主要考察選調人員的學科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教師基本素養、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面試總時間為15分鐘(其中課堂片段教學10分鐘,綜合素質測試5分鐘)。
課堂片段教學范圍將在面試公告中公布。面試當天由參加選調人員現場抽取一套題目進行課堂片段教學。
面試過程統一使用普通話(英語專業除外)。
5.面試成績計算
(1)面試成績組成。面試成績由專業技能測試+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組成。
(2)成績計算方法。根據7位考官獨立打分給出的專業技能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余五位考官給出的分數相加,取平均分即為面試人員的單項面試成績。成績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面試分值。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70分以上(含70分)為合格。選調人員面試成績達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分值的,取消該崗位選調。
6.公布面試成績
在該崗位或考場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7.面試考點的設置
面試考點設面試考場、候考室、考后休息室、考務辦公室等,與面試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面試考場,除引導員、侯考室工作人員之外,任何人不得進入選調人員侯考室。
8.面試紀律要求
(1)面試考官及相關工作人員與所有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一律實行回避。
(2)面試人員持身份證參加面試,按規定時間到達侯考室,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考官、工作人員和選調人員均需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選調人員的手機等通訊工具以及與面試不相關的個人物品交候考室工作人員統一保管;考官、考場工作人員和候考室、考后休息室等崗位的工作人員的手機等通訊工具交考務辦統一保管。
(4)聽從指揮,服從封閉管理,控制活動范圍,維持面試秩序,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考場,確保安全、安靜和保密。
(六)考察與體檢
考察與體檢工作由藤縣教育局和藤縣人社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選調人數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若進入考察范圍的人員放棄考察資格,經藤縣縣城學校公開向縣外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再確定是否遞補。
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得列為考察人選。
主要考察了解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意識、道德品質修養、人際溝通能力、心理調適能力、學習工作情況、身體狀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體檢人選。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事業單位新招聘人員的要求執行。
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經藤縣縣城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再確定是否遞補。
(七)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經考察、體檢合格后,確定為選調對象,在藤縣人民政府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商調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選調資格取消后的崗位,尚有面試成績合格人選的,經藤縣縣城學校公開向縣外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再確定是否遞補。
五、其他事宜
本次選調到藤縣縣城中小學工作的教師,其編制身份不變。入崗聘用按所在學校現行崗位設置規定執行。
附件1:藤縣縣城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學科及人數需求一覽表.xlsx
藤縣縣城學校公開向縣外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