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人所填注冊報名信息準確、有效,并對照公告與本人情況認真核對無誤。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對因填寫錯誤及缺失證件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擔責任。
三、本人認真閱讀了公開招聘公告等相關招聘信息,理解其內容,符合招聘條件,不屬于不符合招聘公告報考情形的考生。
四、誠實守信,嚴守紀律。認真履行報考人員的義務。對因提供有關信息、證件不真實或違反有關紀律規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擔相應的責任。
報考者本人簽名:
本人身份證號碼:
2021年 月 日
附件4:
2021年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
資格審查疫情防控須知
一、考生在資格審查過程中,須自備口罩做好個人防護工作,并與他人保持安全間距,資格審查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因執行防疫規定需要進行隔離觀察或隔離治療,無法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視同放棄。
二、根據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從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根據國內疫情動態調整)來(返)堰的考生,以及與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行程軌跡有交集來(返)堰的考生;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直至離開當地滿14天,集中隔離期滿后納入居家隔離管理14天;離開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滿14天的納入居家隔離管理直至離開當地滿28天;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來(返)堰的考生須配合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的排查、核酸和抗體檢測、健康監測等防控措施,并于資格審查當天入場時提供3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三、考生入場前應主動配合接受體溫檢測,出示健康碼或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健康碼或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到訪地無星號標記,且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方可入場。健康碼可通過支付寶、微信等獲取,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可通過微信公眾號“通信行程卡”或支付寶獲取。考生體溫測量出現發熱等可疑癥狀的,按疾控部門相關要求處理。
五、資格審查前3天有發熱、干咳等異常癥狀的考生,應在入場檢測體溫前主動向工作人員報告,經考點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評估后,具備參加資格審查條件的,可以繼續參加資格審查;不具備相關條件的,按疾控部門相關要求處理。
六、資格審查期間出現發熱、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應主動告知監考人員,經考點醫療防疫人員評估后,具備參加資格審查條件的,可以繼續參加資格審查;不具備相關條件的,按疾控部門相關要求處理。
七、考生參加資格審查前應認真閱讀本須知,承諾已知悉該須知,并自愿承擔相關責任。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請考生提前了解相關疫情防控政策,以免因疫情防控工作給資格審查造成不便。本須知發布后,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規定和要求的,從其規定和要求執行。
附件5
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綜治中心位置地圖
資格審查地址: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綜治中心(十堰市白浪中路83號原地稅分局大樓)一樓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