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結構化面試(分值100分)
參加結構化面試人員需經學校有關二級單位考察組考核黨政聯席會議審核,報學校人才工作辦公室(人事處)核準后,確定結構化面試人選。
面試通過現場交談、學術交流等形式進行,主要從政治思想表現、職業道德、教學科研能力、社會服務能力等方面對應聘者的學術能力、現代教育技術應用及創新能力、職業素養、團隊意識、語言表達和邏輯思維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測試時間一般為60分鐘,具體時間及地點由學校電話通知。
組織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100%
考試綜合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由校長辦公會審核、黨委會審定,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在招聘名額內確定。
體檢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招聘單位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察對象本人說明原因。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考核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的,其缺額按面試人選遞補規則進行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該崗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且遞補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試小組中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上人員的面試平均成績。規則遞補2次。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考核、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由重慶化工職業學院人事處電話通知,請考生保持電話暢通。
八、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試考核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備案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考核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最低服務期為5年。凡此類崗位聘用人員在未滿約定的最低服務期時,不得報考或調動到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解除人事關系或者調到其他機關事業單位的,應按照雙方簽訂的協議書中有關違約責任規定執行。
十、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考核招聘過程中凡發現報考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報考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招聘單位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一、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一)本簡章由重慶化工職業學院負責解釋。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按附件中的聯系電話咨詢所報考的單位或部門。
(二)考試考務咨詢電話:023-81886011(陸老師)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
1. 重慶化工職業學院2021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x
3.重慶化工職業學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個人信息一覽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