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南陵縣教育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進入面試名單。資格審查時,報考者必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校期間所學課程成績單、各種能力資格證書、榮譽證書以及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審核后當場退回),以上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資格條件審查環節尚未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的報考人員須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2張,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報考者應如實提供各種資格,凡弄虛作假、與事實不符,一經查實,即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組織面試
1.面試形式:現場面試。根據疫情防控需要,也可以采取網絡面試。
2.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安排另行通知。
3.面試內容:面試采取試講(無生上課和答辯)的形式,面試時間為20分鐘。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無生上課為80分,答辯為20分,保留小數點后一位小數,第二位四舍五入。如果報考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設最低平均分數線,最低平均分數線為70分。達到最低平均分數線,即進入下一個環節;達不到最低平均分數線,則取消進入下一步環節資格。
面試結束后,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以招聘崗位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若考生面試成績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四)簽訂就業協議
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與崗位數1:1比例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員,由招聘單位與報考人員簽訂就業協議。就業協議中明確待畢業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后(截止時間為2022年8月31日)辦理聘用手續。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1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的規定執行。單位負責紀檢工作的人員全程參與監督。
2.考察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信用情況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南陵縣人民政府網站上按規定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履行審批聘用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證書原件等材料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六、工作紀律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對違反有關規定、不按招聘程序、規定條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給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將宣布招聘無效、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咨詢電話:0553-6839002,0553-6839670,0553-6910305
監督電話:0553-6839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