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確定職位
考生總成績公布后,省委組織部根據考生成績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參照職位表,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填報志愿。選調職位分為省直單位(第一批次)、太原市(第二批次)、其他市(第三批次)三個批次。每個考生可填報5個志愿,包括3個省直單位志愿、1個太原市志愿和1個其他市志愿,并明確是否服從調劑。三個批次志愿為梯次志愿,3個省直單位志愿為平行志愿(按省直第一、第二、第三志愿的順序依次進行)。
根據考生總成績排名和填報志愿,按照招錄計劃1:1的比例依次確定各批次各職位人選,并征求考生意見。如考生不服從分配,按照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第一、二批次職位如有空缺的,在符合職位條件且服從調劑的未確定職位的考生中,根據總成績排名依次調劑。第三批次職位如有空缺的,在山西人事考試專欄公布空缺職位情況,未確定職位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再次填報志愿,根據考生總成績排名進行補錄。補錄后,仍有職位空缺的,選調計劃相應核減。
職位人選一經確定,如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職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或調劑。
(六)體檢
確定職位的考生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執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選調對象。體檢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七)公示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選調人選,擬選調人選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簽約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經核實了解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簽訂就業協議。擬選調人選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就業協議,逾期的視為放棄。
(九)錄用
選調生畢業后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并根據有關規定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逾期未報到的,取消選調資格。
四、選調政策
1.新錄用的選調生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務員法》相關規定辦理任職定級和公務員登記手續。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取消錄用。
2.錄用到省、市直機關的選調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安排到鄉鎮、村進行實踐鍛煉,時間不少于2年。在村任職期間,履行大學生村官有關職責,按照大學生村官進行管理。
3.鼓勵選調生到縣、鄉“墩苗”歷練。錄用到省、市直機關的選調生完成基層鍛煉后,根據基層工作實際和本人意愿,可安排到鄉鎮或縣(市、區)直機關領導班子中任職。特別優秀的,可以安排正職。任職期間動態保留省、市直機關編制2到3年。
4.錄用到省直機關的選調生報到后,給予每人9萬元安家費,博士研究生另外給予每人10萬元生活補貼,如工作不滿5年離開山西的需全額退還。錄用到省直機關的選調生,5年服務期滿,在太原市購買首套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別給予20萬、10萬、5萬元的購房補貼。錄用到各市市直機關的選調生,符合工作地有關人才引進條件的,可享受相應層次的人才獎勵政策或待遇。
5.新錄用的選調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錄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
特別提示:
1. 考生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健康防護。凡違反疫情防控常態化規定,隱瞞、虛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一經查實不予選調。
2. 考生在提交報名信息后,請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 本次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熱忱歡迎有志于投身山西改革發展的優秀學子踴躍報名。
考務咨詢電話:0351-4019046
電子郵箱:sxxdsbm@163.com
附件:
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