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格初審和初步篩選
初審和篩選辦法
所有網上報名及現場報名人員均需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現場進行資格初審。招聘學校將組織專家組通過查看資料、詢問等方式,根據學歷、學位、專業、成績、在校表現、獲得榮譽等方面對考生綜合評分。通過對評分進行高低排序,各崗位按照不低于擬聘人數的3倍確定進入下一輪考試的人選。報名人數不足擬聘人數3倍的,按實際符合崗位條件的人數確定進入下一輪考試的人選。
相關要求
1.考生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考試。
2.資格初審只是對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前的備案審查結果為準。資格審查貫穿聘用全過程。
四、考試
面試
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形式由學校確定并通知獲面試資格的考生。面試含心理測試,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學校在面試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各崗位按不高于崗位擬聘人數確定入圍體檢人選;同一崗位面試成績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入圍體檢人選。
成績公布及確定體檢人選
面試成績及入圍體檢名單將在面試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之內在學校官方網站上公布。
五、體檢、考察、公示
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均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關于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有關要求執行,如體檢結果出現影響聘用的情況時,不予聘用。
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學校組織考察,考察包括資格復審和考核。資格復審,主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與真實經歷背景相一致,是否構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核內容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進入考察階段的人員應提交《違法犯罪記錄查詢授權書》,不提交授權書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經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學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的,由招聘學校及主管部門在官網上將擬聘人員名單公示5天。
六、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學校按規定時間經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向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申請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備案同意聘用后,學校將及時通知擬聘人員辦理報到手續,擬聘人員辦理報到手續時須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組織人事部門批準1年內(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試用期
學校與新聘人員約定試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確,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其中新聘人員屬初次就業且與事業單位訂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試用期滿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項
(一)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報考人員應當按照武漢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如防控要求有變化,將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有關網站發布公告,請廣大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1.國內低風險地區人員:憑健康碼綠碼、行程卡綠碼,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的考生可正常參加考試(具體以武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為準)。
2.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人員:嚴格落實入境人員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來(返)鄂人員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嚴格做好隔離人員解除隔離后14天居家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具體以武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為準)。
3.外地考生應提前了解所在考點城市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特別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臺地區)和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應預留足夠時間,嚴格遵守相應城市防疫隔離具體要求和規定。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健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未按照當地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員、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下同)其他地區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
5.參加考試的考生應準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環節或面試環節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6.考生隱瞞身體異常情況,或隱瞞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取消考試資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考生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填報信息不真實、弄虛作假或審查發現資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生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在赴外招聘中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未盡事宜按照《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深圳市公辦中小學校赴外地面向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通知〉》(深教〔2021〕164號)執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七)招聘查詢網址
深圳市教育局官網:
http://szeb.sz.gov.cn/
咨詢電話:
89951289李老師
89958129吳老師
本公告由廣東實驗中學深圳學校負責解釋。
附件:
1.廣東實驗中學深圳學校面向2022年應屆畢業生赴外招聘教師崗位表
2.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3.廣東實驗中學深圳學校面向2022年應屆畢業生赴外招聘教師考生報名表
4.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報考人員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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