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格復審
時間:2021年12月21日上午9時—2021年12月24日下午17時。
各招聘單位對初審通過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對資格復審通過的人員在網上進行確認;未通過的,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并接受資格審查。
(四)公布不開考崗位和核減崗位情況
2021年12月27日在“杭州上城”門戶網站-區教育局專欄(http://www.hzsc.gov.cn/col/col1229424748/index.html#reloaded)和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人才招聘平臺公布不開考崗位和核減崗位情況。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原則上不開考或酌情核減招聘計劃。
(五)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應聘者應提交《材料真實性保證書》(格式見附件2),確保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真實、準確、有效,與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一致。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報名時,應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杭州市范圍內在職在編教師報名須上傳經原單位簽字、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格式見附件2)。
4.本次招聘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以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記錄及其他有效證明為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有關工作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1月30日。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與面試,筆試占總成績的40%,面試占總成績的60%。
1.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考生可在筆試前3天內登錄招考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及報考須知、違紀違規處理規定。
2.筆試
筆試科目一門,教師崗位的考試內容為應聘崗位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及教材教法,其他崗位的考試內容為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相關事宜另行公告。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
考生可通過“杭州上城”門戶網站-區教育局專欄(http://www.hzsc.gov.cn/col/col1229424748/index.html#reloaded)或登錄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人才招聘平臺查看筆試公告及相關信息,并在規定時間內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及排名。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該崗位筆試實際參考人員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前招聘單位組織現場資格審查,審查時間由各招聘單位另行通知。考生需提供報名平臺生成的《報名表》打印并簽名,以及《報名所需材料清單》中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詳見附件2)。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筆試存在違紀情況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圍面試。
如有列入面試對象者確認不參加面試、或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報區教育局批準后,可在本招考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替補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網站或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面試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面試方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在招聘單位網站或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體檢對象。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40%、面試60%的比例折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勝任教學工作的器質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應向體檢醫生說明,如隱瞞不報,一經發現,不予錄取或解除人事聘用關系。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執行,考察內容主要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對存在受行政處分等處罰的,不予錄用。
體檢、考察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自動放棄的崗位,招聘學校可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或選擇放棄。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按規定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逾期不能報到的,或未能在報到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2022屆本科生不能在報到錄用前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書(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報名時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書的,解除聘用關系。
七、其他說明
1.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2021屆畢業生和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報名時需提供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證明無單位為其繳納過社保)。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3.專業條件參考附件4進行審查。
4.對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5.應聘人員參加考試,必須嚴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試相關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具體請關注“杭州上城”門戶網站-區教育局專欄(http://www.hzsc.gov.cn/col/col1229424748/index.html#reloaded)和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人才招聘平臺。
本公告由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崗位報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各招聘單位聯系方式。
政策咨詢電話:(0571)87802200,87822590。
監督投訴電話:(0571)86974940
電話接聽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
附件1: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12月公開招聘教職工計劃.xlsx
附件4:專業目錄
2008年更新版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xls
2011年版本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doc
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