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1)筆試
①筆試內容:學科專業知識考試,分值為100分。
②筆試方式: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考試時間根據各學科分為60分鐘、90分鐘、120分鐘、150分鐘,分值100分。
③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④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
⑤筆試合格分數線:由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成績和崗位需求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⑥筆試成績發布:筆試成績在清華附中文昌學校官網(http://www.hnwcxx.cn/)及“清華附中文昌學校”公眾號上發布。
(2)面試
①面試方式:分為學科面試及領導面試,筆試合格者方可參加學科面試。
②學科面試人選:根據各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排名和招聘崗位數,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招聘崗位數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為1:2;招聘崗位數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為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崗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如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情況,一并進入面試。緊缺崗位面試人選比例可根據清華附中文昌學校2022年教師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后適當調整。
③通過學科面試者才可進入領導面試環節,領導面試成績分為合格及不合格。根據各學科招聘崗位數,按照領導面試合格的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預錄名單。
④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應持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考場,準時參加面試。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考試工作由清華附中組織專家對應聘者進行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務必保持電話暢通。
2.考試時間和地點
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面試前,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材料:
1.《清華附中文昌學校教師招聘報名表》、筆試準考證各1份;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書(含二級乙等以上,語文學科需二級甲等以上)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高校畢業生提供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水平英語等級證書(體育教師不作要求)、高中英語教師提供高等學校英語專業八級證書,小學英語教師提供大學英語六級或高等學校英語專業四級證書,準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7.在職教師提供三年及以上的勞動合同和社保清單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8.崗位有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等要求的,提供相關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9.2022年應屆畢業生加以提供學校出具的準許畢業證明(含學歷、學位、專業等)及《承諾書》;
10.應屆畢業生必須提供大學成績單;
11.報考人員屬于2022年8月中旬之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先提供由受理教師資格認定的教師資格證發證機關出具的證明(含教師資格證類別、任教學科等)或成績合格證明,且需要簽訂《承諾書》;
12.打印學信網畢業證書證明(帶有二維碼標示的電子注冊備案表);
13.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加蓋公章),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加蓋公章),同意報考證明須在報名日期之前取得;
14.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提供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五)預錄
根據各學科招聘崗位數,按照領導面試合格人員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預錄名單。若有自愿放棄預錄資格的,則由清華附中文昌學校2022年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討論決定是否遞補,若決定遞補則按照領導面試合格人員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空缺。
(六)審檔
由市教育局對擬聘用人員個人檔案、無違法犯罪記錄承諾書及無違反計劃生育承諾書等材料進行審查。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個人檔案和無違法犯罪記錄承諾書、無違反計劃生育承諾書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七)體檢
預錄人員名單確認后,由清華附中文昌學校對擬聘用人員,統一組織集中在市人民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八)公示
向社會公示招聘情況,接受社會監督(7天)。公示期間,如有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九)錄用
1.擬聘用人員確定后,由教育主管部門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批,并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
2.若有自愿放棄錄用資格的,則由清華附中文昌學校2022年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討論決定是否遞補,若決定遞補則按照領導面試合格人員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空缺。
六、公開招聘待遇
1.所有教師聘用后,辦理正式入編手續(具體入編時間,以文昌市教師入編時間為準)。教師錄用后有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處理。入編教師服務期不少于5年。
2.按照社會保障法繳納各項保障金,調入我市前的工作年限或參保繳費年限可按相關規定銜接。
七、公開招聘工作紀律
(一)教師招聘工作是一項嚴肅認真、政策性強的工作。工作人員應樹立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原則,排除干擾,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發現弄虛作假、偽造、仿造、涂改招聘有關材料者,取消其錄用資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從嚴查處,決不姑息;對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四)在招聘工作開展過程中,接受社會監督,歡迎群眾舉報不正之風現象。
咨詢電話:0898—63387803(清華附中文昌學校人力資源中心)
聯系人:詹老師
清華附中文昌學校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