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有關崗位招聘計劃。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40%和60%折算計入總成績。具體如下:
1.筆試
時間、地點:暫定2022年1月8日(上午9:30-11:30),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
筆試內容:公開招聘輔導員筆試試題(客觀題60%,主觀題40%),主要涉及公共基礎知識及與崗位相關知識。
筆試后,根據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我校人才招聘網公布。
2.面試
面試前安排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通知。資格復審中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應聘條件不相符的,取消應聘資格;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應聘資格。
面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綜合素質、能力水平和與招聘崗位的匹配性。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各崗位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計劃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
(四)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我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我校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五)其他
1.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由學校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招聘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2.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規定的時間內與招聘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招聘單位有權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3.聘用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如未如實填寫,或有社會誠信不良記錄,或違反《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不準”》者,取消聘用。
4.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學校保留對招聘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人才招聘網
(http://zpxt.zjiet.edu.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網站
(http://www.zjcoop.gov.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lsbt.zj.gov.cn,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應聘人員參加考試,必須嚴格遵守考試場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關安排。
(四)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省供銷社(人事處):0571-87071173。
(五)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86929819(人事處翟老師)
附件: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招聘計劃表(2021年第五批).xlsx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