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筆試、面試分別占綜合成績的40%、60%。領取準考證、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初定4月下旬舉行,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另行研究確定)。
1.筆試。筆試測試綜合知識,范圍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知的政治理論、法律法規等。衛健系統方向的職位主要測試與報考職位相關的專業知識,鄉鎮、縣直事業單位職位主要測試公共知識、寫作等,實行百分制。筆試工作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組織實施。
2.面試。面試采取實踐操作技能考核、結構化面試等方式進行。其中:應聘醫師醫技類職位的,采取實踐操作技能考核的方式進行;應聘其他職位的,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實行百分制,成績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數。
(四)體檢
按綜合成績高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不去掉面試最高分、最低分的總分高低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工作由縣人才發展服務中心統籌組織實施。對因自愿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按照面試成績相應遞補,最多遞補一次。體檢環節后,不再遞補。
(五)考察
根據體檢結果進行等額考察,考察分為政審考察和實踐考察。政審考察由縣人才發展服務中心統籌組織實施,對考生進行政治審查、檔案審核、報考條件復核,其中檔案審核中發現考生檔案材料缺失且未在規定時間內補齊,視為考察不合格;實踐考察由用人單位進行,自體檢合格后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通知考生進入單位進行為期1個月的崗位實踐。崗位實踐結束后,由用人單位黨組(或上級主管部門黨組)在5個工作日研究提出實踐考察意見并出具擬聘用意見,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因考察環節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五、政策待遇
通過人才引進方式到我縣工作的人才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人事編制。正式引進的人員均給予解決事業編制。
(二)生活補貼。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以及“雙一流”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在享受相應工資待遇的同時,合同期間前3年,還享受縣財政給予的生活補貼,標準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4000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雙一流”全日制大學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2000元。
(三)住房補貼。按照“分層次、保無房”原則,由縣財政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職稱每人每年8000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級職稱每人每年5000元,“雙一流”大學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每人每年3000元的標準給予住房補貼,其他全日制一本畢業生由用人單位按每人每年2400元的標準給予住房補貼,住房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對引進人才5年合同期滿后繼續簽約的,首次在藍購房并每年考核合格者,可享受由縣財政按不同人才層次給予的5萬至20萬元不等的購房補貼(全日制本科學歷人才每人5萬;全日制“雙一流”大學學歷或中級職稱人才每人10萬;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人才每人15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副高級職稱人才每人20萬),并在五年內分三次兌現。
(四)子女及配偶。引進人才的子女可在縣城區域內就近選擇學校就讀,配偶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且有意愿來藍山縣工作的,可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其他類型的由有關部門(單位)優先推薦就業。
(五)職稱評聘。引進人才具備相應崗位職稱資格的,在本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中優先評聘職稱并給予相應待遇。服務期限滿3年者,在藍山縣組織的初、中級職稱評聘工作中可不受支教、支醫、支農年限條件限制。
(六)關心關懷。對引進人才充分信任、放手使用,支持他們深度參與藍山經濟社會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對特別優秀的人才,積極推薦擔任“兩代表一委員”候選人,加強對人才的政治引領和團結凝聚。加強對各類人才的教育培訓、縣情研判,增強人才對藍山的認同感和歸屬感。把為藍山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特殊貢獻、表現突出的人才納入縣級領導走訪慰問名單,每年組織專項走訪、慰問、座談等活動,了解引進人才的工作、生活狀況,聽取意見和建議,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七)其他政策。在引進人才專項考核中連續2年評定等次為優秀的,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優先晉升職務職稱或調任公務員,并可再享受連續2年2000元/月的生活補貼。具有特別貢獻的縣引進人才考上本縣公務員,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研究決定該引進人才是否可以繼續享受本辦法規定的人才引進政策明確的相關福利待遇。
六、其他
(一)筆試環節,原則上招錄人數和報名人數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全日制“雙一流”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考生可不受開考比例限制,但綜合成績(筆試+面試)不得低于80分)。其他情況下,專業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藍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整合所有未達到開考比例要求的崗位(專業)一同開考,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在不超過本次招才引智總人數的情況下,藍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可適當調劑急需緊缺專業的聘用人數。
(二)人才引進全過程受藍山縣紀委、監委監督,受社會各界監督。如發現違紀違規問題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三)通過人才引進方式到我縣工作的人才服務期限為5年,對服務期未滿5年,確因特殊原因經批準調離、辭職的藍山引進人才,期間享受的生活、住房等相關補貼須全額退回縣財政。
(四)參加此次人才引進的考生近期內不得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和潛在感染者接觸史,引才過程中,將嚴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引才結束的14天內,參加人才引進的考生若核酸檢測為陽性,請及時告知我縣。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藍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永州市藍山縣2022年(第一期)招才引智報名登記表.docx
中共藍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