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體檢、考察
1、體檢
體檢由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費用自理。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提出異議的,經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暫緩相關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結論合格,再行辦理聘用手續。
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進行,考察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審查檔案、實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進行。
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須在考察后辦理完成辭職或解聘手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四)公示、聘用
考生經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通過十堰市茅箭新聞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異議,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一年。
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三、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招聘的應試人員,須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規定,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低于37.3℃者才能進入考場。不服從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四、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如有弄虛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公告附件1《2022年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所屬學校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2《2022年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所屬學校引進公費師范畢業生崗位表》中所列的內容,由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其他有關事宜,考生可電話咨詢招聘單位。
咨詢電話: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19-8791332
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組織人事股:0719-8686936
附件:
附件1:2022年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所屬學校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表.xls
附件2:2022年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所屬學校引進公費師范畢業生崗位表.xls
附件3:2022年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所屬學校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doc
附件4:2022年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所屬學校引進公費師范畢業生報名表.doc
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