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郯城教育發展的實際需要,經縣委、縣政府批準,決定采取公開考試的辦法,擇優聘用部分普通高校畢業生到鄉鎮(街道)中小學、幼兒園工作。現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條件及計劃
1、范圍:
在郯城縣教育局、郯城縣人社局報到,具有郯城戶籍的未就業的全日制師范類和具有教師資格證的非師范類本、專科畢業生。在郯城縣教育局報到具有郯城戶籍的2011年師范類碩士研究生。
2、條件:
⑴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和教師工作,遵紀守法;
⑵具有郯城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
⑶具有教師資格證書;
⑷身體健康,無不適宜從事教師職業的疾病,無口吃,無心理障礙;
⑸年齡35周歲以內(1976年8月22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報考:
⑴提取報到證、本人檔案自行離開的人員。
⑵2009年以來教師招考中違紀舞弊的人員。
3、計劃:
今年擬招聘 180名高校畢業生,到鄉鎮(街道)中小學、幼兒園從事教師工作。
二、原則
1、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2、學科需求與專業兼顧的原則:
根據所學專業報考相應的學科師資;所學專業沒有對應招聘學科的,文科專業限報文科學科,理科專業的限報理科學科;小學教育、初等教育專業畢業生的報考學科以教師資格證書確定的學科為準;非師范類畢業生報考學科以教師資格證書確定的學科為準;幼兒教師從具有幼兒教師資格、學前教育和小學教育專業人員中考選。
三、報名時間
2011年8月22日至23日
四、報名地點
郯城美澳學校東校區
五、報名辦法
1、由畢業生本人報名,報名時攜帶家庭戶口本、身份證、報到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和近期彩色二寸免冠照片2張,其他人員代為報名一律不予認可。
2、報名時,畢業生應認真填寫《郯城縣教師招聘考試準考證》,并在準考證存根上按捺本人右手食指指紋、留本人的照相及錄像資料備查。
3、報名資格的審查由縣教育局、縣編辦、縣人社局、縣監察局共同負責。
4、經物價局批準,每人交報考費100元,說課入圍需交說課費100元。其中特困生免收報考費和說課費(以民政部門和高校出具的證明為準)。
六、考試辦法
1、考試采取筆試、說課相結合的形式(筆試占40%、說課占60%)。本、專科畢業生筆試試題統一,說課學科以報考學科為準。
2、筆試滿分為120分,命題范圍為政治理論、教育法律法規、教育教學理論及其運用。
3、以筆試成績和加分因素的總成績為依據,各學科按照招聘計劃1:1.1的比例確定說課人員。
4、說課滿分為100分。說課命題范圍為所報學科現行教材;說課時隨機抽取試題,準備30分鐘,說課時間不超過10分鐘,并要求現場板書。說課順序采取三次抽簽的辦法確定,第一次抽取抽簽順序,第二次抽取組別順序,第三次抽取說課順序。
5、筆試聘請異地人員命題、監考、閱卷、統分。說課聘請異地評委,實行異地評委現場抽取命題、現場評分。筆試成績、說課成績記錄表分別由閱卷人、評委簽字,經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查后,由異地閱卷人員和異地評委現場向參加考試人員公布。
6、筆試考場和說課現場由異地監考和評委組織,不使用本縣工作人員,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在監控室全程監控。
7、研究生不需要參加筆試,只參加說課,根據說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說課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用。
8、加分因素
(1)從事“三支一扶”、“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二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人員在筆試原始成績中加10分(以證書或縣級以上相關主管部門證明為準)。
(2)本人為獨生子女的在筆試原始成績中加5分(以縣計生局出具的證明為準)。
七、聘用辦法
1、以總成績高低為依據,分學科按照公布的招聘計劃錄取,并列名次順延。
2、擬聘人員實行自主擇崗。根據總成績高低,依次由擬聘人員本人自主選擇崗位。特困生、省級優秀畢業生、中共黨員在成績并列時優先選崗。
3、不愿意選崗者,視為自動放棄,以后不再給予招聘機會。
4、新錄用畢業生實行聘用制,并簽訂聘用合同。
5、對擬聘用人員,實行社會公示,公示期為3天,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縣教育局辦理派遣手續。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對擬聘用人員的檔案、在校表現進行考核,并對無畢業體檢證明的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對考核、體檢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八、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對提供的個人信息和有關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有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名和聘用資格,3年內不準參加縣內同類招聘考試。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監督電話:0539-2051967 0539-2051926
郯城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