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進入面試環節,面試采取說課的形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和技能,滿分為100分,按70%折算計入總成績。
2.特招:美術、音樂、體育、舞蹈等學科,采取特招的方式進行,考試由筆試、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說課)三個環節組成。
(1)筆試
筆試時間:2013年4月2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地點:詳見自行打印的準考證。
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時事政治等相關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只作為遴選依據,不列入考生總成績。筆試設合格線,根據招聘單位的類型(小學、幼兒園),按照招聘學科人數,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以招聘人數與筆試人數1:10的比例進入專業能力測試環節。招聘人數與筆試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全部進入專業能力測試環節。
考生在專業能力測試前須進行資格審核。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專業能力測試資格;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專業能力測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資格審查
①資格審查時間:2013年5月10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②資格審查地點:廣州市黃埔區大沙東路318號大院(黃埔區委黨校)2號樓1樓。
③進入資格審查人員,攜帶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表》和《資格審查目錄表》(見附件2或附件3)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同時提供《資格審查目錄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
④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⑤資格審查合格、進入面試(說課)人員名單于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在黃埔信息網、黃埔教育網公布。
(3)專業能力測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進入專業能力測試環節,測試各學科的專業能力:音樂教師主要測試聲樂表演和樂器演奏等;美術教師主要測試素描、國畫或色彩;體育教師主要測試身體素質和專項水平;舞蹈教師主要測試即興創編表演。專業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按50%折算計入總成績。專業能力測試合格者,按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的高低順序,以各職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
(4)面試(說課)
面試采取說課的形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和技能,滿分為100分,按50%折算計入總成績。
(三)體檢和考核
以總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1年修訂)執行,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方面,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因個人原因放棄錄用資格等情況,招聘單位可按總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四)聘用和公示
擬聘用名單在黃埔信息網、黃埔教育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五)公示無異議者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四、工作待遇
被錄用人員由黃埔區教育局統一分配到屬下學校任教,人事關系在黃埔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實行人事代理一年。代理期間,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區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相關標準執行。人事代理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辦理有關聘用手續,按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制度管理;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與聘用單位的聘用關系,人事關系轉黃埔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掛靠,由本人自謀職業。
五、未盡事宜按我區有關規定執行。
六、依本方案所發公告解釋權在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2013年4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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