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海教〔2011〕8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教育系統在職教師流動工作的通知》和教育局 2013年3月29日 人事干部會議的精神,結合我校發展規劃和師資實際情況,經學校討論決定并報教育局批準,2013年面向全市小學(在編在職公辦教師)公開招聘教師2名。
二、招聘崗位、人數和條件
1.招聘崗位及人數
小學英語、小學語文(中高段)各1名。
2.招聘條件:
必須符合海寧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3年度教師流動和新教師招聘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中有關規定,具體高尚的師德,工作責任心強,熱愛教育事業,安心教育工作,擁護學校章程,服從學校安排,為人誠實正直,具有團隊和奉獻精神。
①年齡35周歲以下(獲名優教師稱號可適當放寬),身心健康,可勝任正常的小學教育教學工作。
②本科學歷,現為二級教師職稱,具備較強的科研意識和能力,必須主持或參與過課題研究,教育教學論文近年來至少有1篇獲海寧市二等獎以上。其中小學語文教師須具備班主任工作經歷至少1年以上,小學英語教師具備全國大學英語六級及以上,或者英語專業四級及以上。
③在同等條件下,對具有名優教師等榮譽稱號者或教齡長者,優先考慮。
三、招聘工作安排
1.制訂并上報招聘計劃。學校領導小組根據學校的辦學規模和發展速度,在對學校現任教師狀況進行調查的基礎上,確定跨校招聘教師的崗位和人數,然后制訂本校教師招聘計劃,經學校審定后于 4月7日 前上報市教育局組宣人事科審批。
2.應聘教師報名和資格審核。應聘教師將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及能證明自己業績的主要證明的復印件(A4)和個人簡歷、聯系方式等個人資料于 2013年4月14日 前送豐士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做好應聘教師的材料登記和管理,并進行資格審核后,確定教師面試名單。
3.應聘教師面試,面試由考核小組實施,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4.領導小組對應聘教師進行總體評價,定出應聘教師的錄取人選,于 4月17日 前報市教育局人事處審核。經核準后,下學期聘為我校教師。
四、工資待遇標準:
按海寧市有關崗位設置管理文件執行工資標準。
五、報名截止時間:4月14 日
六、報名地點:海寧市鹽官鎮豐士中心小學教學樓三樓財務室
聯系電話:87771106 聯系人: 章老師
海寧市鹽官鎮豐士中心小學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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