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本次公開招聘開考比例為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未達到此比例的,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崗位調減或取消的情況,2013年5月5日前在廣元人事考試網(http://www.gypta.gov.cn)、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cnjmg.gov.cn/site/ldbzj)上向社會公布。
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可改報符合條件且可以開考的其他招聘崗位。改報崗位的,請報考者本人于2013年5月9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直接到劍閣縣人才服務中心(聯系電話0839—6600776),提交《改報崗位申請書》、與招聘條件有關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可以改報崗位。崗位被取消而未申請改報崗位的,視為自動放棄。崗位被取消且不愿、放棄或不能調整的,報考者所繳納的筆試考務費用,通過互聯網自動退回到報考者報名時繳費的銀行卡帳戶。
(四)打印《報考信息表》
上傳照片合格且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應及時登錄廣元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
(五)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且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憑身份證號、姓名,于2013年5月13日至5月17日24:00前登錄廣元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打印準考證前,報考者須在網上簽訂人事考試誠信承諾書。
考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未按要求簽訂誠信承諾書,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五、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考試成績計算
1.教師崗位,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筆試總成績=《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2.縣人民武裝部下屬事業單位崗位,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筆試總成績=《綜合知識》筆試成績×70%+《專業知識》筆試成績×30%+政策性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3.其他崗位,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筆試總成績=《綜合知識》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應聘各招聘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及以上,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筆試
1.《綜合知識》筆試考試大綱參照《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考試復習大綱》執行。《教育公共基礎筆試》考試大綱按照《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執行。復習資料請考生自行選購,考試大綱請考生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查閱或下載。
《專業知識》筆試的主要內容為相應崗位的專業知識。
2.筆試于2013年5月18日舉行(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科目缺考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3.《綜合知識》、《教育公共基礎》、《專業知識》筆試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具體考務工作由劍閣縣人才服務中心負責,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細則》的規定組織實施。
4.筆試成績于2013年5月25日前在廣元人事考試網、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請報考者直接在網上查詢。對考試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由本人于2013年5月27日憑身份證、準考證到劍閣縣人才服務中心書面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結果于2013年5月29日前在廣元人事考試網、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省人事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等文件精神,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或優秀)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總成績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的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等文件精神,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期滿(兩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優秀)的大學生干部,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總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秀的(評為優秀指的是表彰優秀,不含年度考核優秀,請提供表彰文件復印件并加蓋組織人社部門公章)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數和獲獎次數累積計算。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等文件精神,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在報考我省事業單位時,在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與面試成績折合前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最高不超過6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同時符合多項加分規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人員,于2013年4月25日至5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將服務所在地縣以上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交劍閣縣人才服務中心審查。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由報考者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相關材料的復印件在審查部門留存。
(三)面試
1.面試實施方案。面試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監督工作。面試實施方案由主管部門負責制定,于2013年6月5日前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面試方式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確定,并在面試資格審查時通知應參加面試的考生。
2.資格審查手續辦理。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與最后一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進入資格審查人員。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提前5個工作日在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詢。
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手續:
(1)《報考信息表》2份(請考生在報名時從廣元人事考試網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4)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證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
其中,201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前)參加資格審查,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報考者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資格審查中因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在兩天內進行。第一天只審查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的應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第一天的資格審查截至當日16:30。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由主管部門在第一天資格審查結束后根據報考者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遞補人員資格審查在第二天進行(即第二天只審查遞補人員)。因報考者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等原因導致不能通知其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80元面試費的人員,發給面試通知書。
3.面試的時間和地點。面試的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請考生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員。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導致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3: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