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余姚市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筆試考場紀律
一、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進入指定考場,依據準考證上的座位號在指定座位就考,按考試實施程序、指令考試。
三、考生入場,除2B鉛筆、書寫藍(黑)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中性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文字資料、稿紙、計算器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
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考生攜帶的手機、小靈通等通訊工具,必須在入場前關機(設有鬧鐘的要關閉設置),并交由監考人員妥善保管。
考場內嚴禁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對號入座后,將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展放在課桌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試卷后,先在試卷指定位置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準考證號、考場座位號等。
五、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答題。考生應在規定的地方答題,答卷用藍色或黑色鋼筆、圓珠筆、中性筆書寫,一份試卷必須同一筆色(幾何做圖除外)。答卷字跡要工整、清楚,必須按試卷規定的格式答卷,不準在試卷上做任何標記。
六、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開考30分鐘內不得離開考場。交卷離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卷紙,不準將考場上所發的任何考試材料帶出考場。
八、遇試卷、答題紙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考生須先舉手,經監考員同意后輕聲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須立即停筆。整理好自己的答題紙、試卷和草稿紙等,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附近或考點內逗留。
十、請考生自覺遵守考場紀律,違反紀律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教師試題推薦:中小學幼兒教師招聘考試試題
教師面試常見問題匯總:教師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教師說課稿:教師招聘考試說課稿匯總
教師教案:教師招聘考試教案匯總
教師考試大綱:教師招聘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