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肥東縣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推進肥東縣教育事業的發展,經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同意,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生、歷屆畢業生、在職教師及社會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不含肥東縣管理的在職在編教師)。
二、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三、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有開拓進取精神和服務意識,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
3、具備與報考崗位相對應學科的教師資格。
4、身體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教人[2001]3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規定,具有崗位所要求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受到省部級以上表彰的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教師、模范教師、德育工作者或被授予地市級以上勞動模范稱號。
(2)獲得省特級教師、地市級以上教壇新星、地市級以上骨干教師、地市級以上學科帶頭人、地市級以上課堂教學評比一等獎、縣區級以上專業技術拔尖人才。
(3)具有音體美類特殊技能的緊缺急需人才,個人專項成果受到省級以上教育專業機構表彰或認定的。
6、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6)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和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共80人。詳細崗位參見《肥東縣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五、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教師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經筆試后按學科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入圍人員在面試前的資格復審合格后,領取《肥東縣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面試通知書》。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1、考生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http://www.hfpta.com)報名,統一報名時間為 2013 年 5 月 9 日9:00至5月 15 日16:00,逾期不再辦理。考生必須于個人報名24小時后至 5 月 16 日16:00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考生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2、如資格初審通過,請于 5 月 17 日16:00前通過合肥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考試費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報名繳費結束后,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不足1:3的,將取消或相應減少該招聘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或退回報名費,改報考生需書面提交改報崗位申請,傳真至0551-62669622,改報時間為 5 月 20 日9:00至12: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考生于 5 月 29 日至 5 月 31 日直接從合肥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筆試。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總分100分,科目為《教育教學理論》、《學科專業知識》和《教學設計》(其中幼兒教師考試科目為《活動設計》)三科:
(1)《教育教學理論》:內容包括教育類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理論及應用,不指定參考資料,滿分100分,占筆試成績的30%。
(2)《學科專業知識》:主要為所報學科《課程標準》、學科專業知識等,不指定參考資料,滿分100分,占筆試成績的40%。
(3)《教學設計》或《活動設計》:不指定教材,滿分100分,占筆試成績的30%。
教育教學理論設定合格分數線,為50分。考生達到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根據筆試合成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按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學科專業知識》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高低決定取舍。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合肥人事考試網、肥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肥東縣教育體育網上公布筆試成績,經查分程序后公布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復審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6月1日(周六)全天:
上午:8:00~9:30《教育教學理論》
10:00~12:00《學科專業知識》
下午:2:30~4:30《教學設計》或《活動設計》
2、資格復審:
被確定為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攜帶網上打印的報名表、本人準考證,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應屆畢業生高校還未發放畢業證書的,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