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社會在職人員應出示(請按以下順序排列):戶籍證明(戶口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人事(勞動)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社保繳費清單)、檔案關系托管證明(檔案關系托管在蘇各人才市場的人員,可憑身份證件直接上網下載打印)、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并交復印件。
5.應屆非師范報考者須提供教師認定機構出具的現場確認受理憑證,否則視作無法取得教師資格證,不予報名。
6.江蘇省籍生源報考語文學科者需提供當年度參加高考時所在地的招生部門或者是所在大學招生部門出具的錄取本一的批次證明,否則不予報名。
7.報名者需本人到現場報名。如確有困難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家長或親友代為報名。相關材料和證書(件)須符合本《簡章》的規定要求,代報名者另須出示其身份證。
8.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等違反本《簡章》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9.戶口以戶口本為準,遷入時間截止至2013年5月12日。
五、考試須知
1.小學教師(含中學美術)招聘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占50%、面試占50%。
2.幼兒園教師招聘考試為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
3.報考者請于5月16日上午9:30~11:00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昆山教育局2號樓底樓領取準考證。
六、小學(含中學美術)招聘考試須知
1.筆試時間:初定5月18日(以《準考證》規定時間為準)。
2.筆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個部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20分,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理論、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律法規等;學科專業知識滿分為80分,內容為所報學科必須掌握的專業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筆試成績公示。屆時在昆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昆山教育信息網上公示筆試成績。
4.筆試成績劃定。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學科需求數的1:1.3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遇最后一名同分數,則學科專業知識分數高者取得面試資格。
5.各學科考試成績只在應聘本學科的教師職位時有效。
6.面試形式為說課,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7.依據考試者統一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在昆山教育信息網上公示取得簽約資格者名單。如錄用崗位出現總成績并列的,優先錄用筆試成績高分者。
七、幼兒園技能測試須知
1.技能測試時間:以《準考證》規定時間為準。
2.技能測試項目為:彈唱(現場公布彈唱內容)、自備舞蹈、備課說課。
3.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其中,彈唱占30%、自備舞蹈占20%、備課說課占50%。技能測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單項成績均需在合格分數線60分以上)。
4.幼兒教師招聘根據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需求數的1:1確定體檢人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數,則備課說課分數高者取得體檢資格,如備課說課分數也相同,則彈唱分數高者取得體檢資格。
八、體檢
教師招聘實行一次性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
九、錄用人員管理
與招聘單位簽約的人員經體檢、審檔合格后辦理相關手續。實行雇員制,期限為二年,雇員制期內簽訂勞動合同,交納社會養老保險,工資和福利待遇參照事業單位編內人員核定,雇員制期滿,經考核合格,簽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辦理入編手續;考核不合格,可延長一年雇員期,期滿考核仍未達到轉聘條件的,不再續簽勞動合同。
本簡章由昆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昆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57532164
監督電話:57514790、57371237
昆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昆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
招聘學段 |
學科 |
人數 |
專業要求 |
小學 |
語文 |
183 |
漢語言文學專業 |
數學 |
55 |
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 | |
英語 |
32 |
英語專業 | |
科學 |
14 |
科學教育專業 | |
計算機 |
9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或教育技術學專業 | |
音樂 |
11 |
音樂或藝術類 | |
中小學 |
美術 |
12 |
美術或藝術類 |
幼兒園 |
幼兒教育 |
214 |
幼兒教育或學前教育專業 |
招聘崗位及報名表相關.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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