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辯(100分)。
(1)內容:幼兒教育教學內容
(2)時間:5分鐘。
2.才藝測試(100分)。
(1)內容:器樂(鍵盤)、舞蹈、簡筆畫。
(2)分值:器樂(40分)、舞蹈(30分)、簡筆畫(30分)。
(3)時間:6分鐘。
八、加分
符合下列條件的,以其中最高一項加分計入招聘總成績,不累計加分。
(一)服務期滿的“西部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選聘到村任職”大學生(須服務滿一年以上)、“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憑證書加5分。報名時持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未滿服務期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二)農村“獨生子女戶”、“兩女結扎戶”的子女加5分。報名時持《獨生子女光榮證》、《二女結扎證》、戶口簿及縣級計生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復印件各1份。
(三)革命烈士、因公犧牲或見義勇為死亡并受到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并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5分。報名時持相關證書(文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四)我縣2012年招考聘用的100所“山村幼兒園”幼教志愿者,且至今一直在服務崗位任教的,加5分。
九、考試總成績
(一)考試總成績的計算:考試總成績=答辯成績的30%+才藝測試成績的70%+加分。
(二)招聘總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
十、體檢
(一)體檢時間:2013年5月29日。
(二)從總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三)體檢不合格的,按報名崗位進行一次性遞補。
(四)體檢費自理。
十一、考核
其考生個人檔案記載的信息為考核依據,體檢合格人員于2013年8月2日前將個人檔案交縣教育局檔案室,逾期不交者視為自動放棄。
十二、公示
嚴格執行公示制度,接受群眾監督。經查實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舉報電話:2832123(縣監察局)
2836108(縣教育局)
2833119(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十三、聘用
(一)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人員名單,然后報請縣招聘幼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聘用。
(二)缺崗不遞補。
(三)聘用后必須在聘用學校服務5年以上方能提出調動申請。
(四)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由縣教育局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同時被聘用者與聘用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報縣教育局審批,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四、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縣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并接受社會監督。在招聘過程中,要堅持原則,遵守紀律,嚴格把關。考生所交材料要真實,如有弄虛作假等違紀情況發生,取消考生考試或聘用資格,并對有關違紀人員按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查處。
十五、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幼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十六、本方案只適用于2013年招聘幼兒教師工作。
附件:松桃苗族自治縣2013年招聘幼兒教師崗位設置表.xls
附件: | ||
松桃苗族自治縣2013年招聘幼兒教師崗位設置表 | ||
序號 | 學 校 | 幼兒教師數 |
1 | 孟溪鎮幼兒園 | 2 |
2 | 長興堡鎮幼兒園 | 2 |
3 | 甘龍鎮幼兒園 | 2 |
4 | 寨英鎮幼兒園 | 5 |
5 | 冷水溪鄉幼兒園 | 5 |
6 | 牛郎鎮幼兒園 | 5 |
7 | 長坪鄉幼兒園 | 5 |
8 | 迓駕鎮幼兒園 | 5 |
9 | 大路鄉幼兒園 | 5 |
10 | 石梁鄉幼兒園 | 5 |
11 | 木樹鄉幼兒園 | 5 |
12 | 大坪場鎮幼兒園 | 5 |
13 | 普覺鎮幼兒園 | 5 |
14 | 盤石鎮幼兒園 | 5 |
15 | 烏羅鎮幼兒園 | 5 |
16 | 盤信鎮幼兒園 | 5 |
17 | 大興鎮幼兒園 | 5 |
18 | 盤石鎮芭茅幼兒園 | 4 |
合 計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