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學科招生計劃數的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招聘計劃在4人以上的按1:2參加面試,招聘計劃3人及以下的按1:3參加面試。
報考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幼兒教育等學科的人員,面試內容為上課(70分)和基本技能測試(30分)兩項;報考其他學科的人員,面試內容為上課一項(100分)。 面試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進入體檢。
上課采用模擬情景無學生狀態授課的方式進行,上課時間為20分鐘(其中15分鐘上課,5分鐘回答評委老師的提問)。在進入備課室時公布備課內容,要求在60分鐘內完成備課任務,然后到上課室上課。基本技能測試考核項目(詳見附件1)。
3.加分(3分)。高校應屆畢業學生獲省級優秀畢業生的加3分,獲院級優秀畢業生的加1分。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按最高值加分,3分封頂。
4.成績計算。按考生的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加分項目分值100%計算,合成綜合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三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綜合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相同的,體育、音樂、美術等三門學科以專業技能測試分數高的排位在前,其他學科以學科專業知識分數高的排位在前)。
(三)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5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執行,相同體檢項目以標準高的為準。
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
(四)考核
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政審考核對象,考核工作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規定執行。
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核的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聘用
考核合格擬聘用人員在常山教育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和簽訂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
2013年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13年7月底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的,不予聘用。憑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報名的社會人員,不能在2013年7月底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教師資格證書的,不予聘用。有上述原因不予聘用的,均不作遞補。
新聘用教師實行人事代理制。首次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為5年,新聘用教師實行1年的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人員管理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人專[2005]290號)執行。
四、其它事項
1.為提高報名效率,方便審查,請考生自行下載附件2《浙江省常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貼好照片,另一張可貼在照片上方的空白處),并按表格內容填寫完整,并將報名的材料復印件按以下順序用訂書機裝訂好: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書(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或說明)→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戶口本(首頁與本人頁)。
復印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后,原件歸還考生。
2.常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縣教育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常山縣招聘教師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如出現針對常山縣公開招聘教師的輔導培訓班、輔導網站、復習資料、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常山縣教育局招聘教師無關。
3.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4.本次常山縣教師招聘相關信息(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體檢人員名單、政審考察人員名單、擬錄用人員公示及人員遞補等)均只在“常山縣教育網”上公布。
常山縣教育網網址:http://www.csedu.com.cn/
縣教育局招聘咨詢電話:0570-5016926、5022908
附件:
1.體育、美術、音樂、信息技術專業技能測試項目及評分標準.rar
常山縣教育局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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