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根據不同的崗位要求,采取專業技能測評、實地操作等方式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屆時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統一劃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五、體檢
按擬聘人數和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的,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項目、合格標準及辦法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后按規定進行考察。考察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因考察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聘用的,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公示與聘用
經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統一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八、其他
(一)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二)準考證、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是參加本次考試的唯一憑證。
(三)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由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聯系和監督電話見附件1《中山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其他由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和監督電話:0760-88328005(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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