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宿遷市教育局
關于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任教師的簡章
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直學校專任教師2名(宿遷市廣播電視大學1名,宿遷高等師范學校1名。正式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
3.其他條件見《招聘崗位、條件一覽表》。
4.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未受過黨(團)紀、政紀、校紀處分。
招聘崗位、條件一覽表
崗位 |
招聘人數 |
學歷 |
專業 |
從業資格 |
是否需技能測試 |
招聘 單位 |
輪機管理教學 |
1 |
具有航海類中專及以上學歷 |
輪機管理 |
持有甲類二管輪及以上適任證書的人員或者航海類院校專業教師 |
否 |
宿遷 電大 |
舞蹈 教學 |
1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舞蹈表演教育 |
具有中等或高等院校工作經歷。 |
是 |
宿遷 高師 |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1、報名及資格審查
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符合報名條件者,登陸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宿遷教育信息網下載《宿遷市市直教育系統招聘教師報名表》,填好后于2011年10月17日至18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到市教育局501室(宿遷市太湖路261號)進行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攜帶《報名表》并提供相應條件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張。屆時,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宿遷市教育局組織招聘單位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繳納100元筆試費用。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于10月19日在網上公布。
2、考試:由筆試、面試和技能測試三個環節組成。
報名人數未達到招聘職數1:3比例的崗位,直接進行面試;達到1:3比例的需進行筆試。
(1)筆試: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總分為100分,基礎知識30分,專業知識70分。筆試時間安排在10月21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請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于2011年10月20日下午3:30-5:00到宿遷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視為放棄。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請參加面試的考生于10月22日下午3:00-5:00到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領取面試通知書,并繳納100元面試費。面試采取說課的形式進行,總分為100分,面試不設合格線,但報名人數未達到招聘職數1:3比例的崗位或形不成競爭的職位須達60分為合格。面試時間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準備時間40分鐘,面試時間12分鐘。
(3)技能測試:需要技能測試的崗位,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同時進行技能測試。測試內容為舞蹈專業內容。總分100分,技能測試不設合格線,但報名人數未達到招聘職數1:3比例的崗位或形不成競爭的職位須達60分為合格。技能測試準備時間5分鐘,測試時間10分鐘。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30%,技能測試成績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不需技能測試的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不需技能測試的崗位,直接進行面試的考生,其面試成績為考生總成績;需技能測試的崗位,直接進行面試的考生,按面試成績占40%,技能測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3、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按技能測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重新組織考試)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并在網上公布。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如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一次性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
4、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由市教育局按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辦法組織考核。
5、公示與聘用審批
考核工作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宿遷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正式用人手續,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待遇按照我市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自謀職業。
在考核、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因不符合政策規定被取消考核、聘用資格或考核結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聘用資格而出現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結束后,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缺額的,不再進行遞補。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宿遷市教育局共同組織,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為方便群眾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電話: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27-84359865,宿遷市教育局0527-84389678。
本簡章由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宿遷市教育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527-84389651(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0527-84359273(市人社局市場處)
附件:招聘教師報名表
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宿 遷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