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
面試采取專業技能考察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程序等具體事宜見面試通知書。主要從言談舉止、邏輯思維、專業素質和能力等方面考察應聘人員從業的基本素質和基本技能。采取百分制計算,計算平均分為應聘者的得分,現場公布成績。根據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7的比例(達不到1:7比例的,最低應達到1:5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范圍人選,達不到1:5比例要求的,核減或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通過面試取得筆試資格的人選確定后在天橋區政府網、天橋區教育信息中心公布。取得筆試資格人員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繳納筆試費40元,并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空缺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上述網站公示。
2.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
筆試內容: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內容為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學科專業知識和教師應具備的基本素質。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針對應聘人員應聘崗位,根據面試成績與筆試成績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綜合考察的人員,若達不到1:3的比例,核減或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及綜合考察人員名單在天橋區政府網、天橋區教育信息中心公布。進入綜合考察范圍人員按照網站通知要求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綜合考察通知書。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棄權造成的人員空缺,根據面試成績與筆試成績之和,按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綜合考察:
綜合考察主要包括答辯和說課兩個環節。成立專家評委組,每組評委不少于7人。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平均分為應聘者的得分(各類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綜合考察成績當場公布。綜合考察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答辯成績占30%、說課成績占70%。
面試和綜合考察考場設社會監督席,在現場對考試程序進行監督。
(二)非技能學科崗位
1.筆試:
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直接參加筆試,筆試內容與技能學科崗位筆試內容的要求相同。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綜合考察人員,若達不到1:3的比例,取消或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進入綜合考察范圍人員按照網站通知要求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繳納綜合考察費70元,并領取綜合考察通知書。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棄權造成的人員空缺,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綜合考察:與技能學科崗位綜合考察的要求相同。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結束后,應聘技能學科崗位的按照面試占30%、筆試占30%、綜合考察占40%的比例,應聘非技能學科崗位的按照筆試占40%、綜合考察占6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各類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選崗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體檢考核、選崗,名單在天橋區政府網、天橋區教育信息中心公布。
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以下方法確定體檢考核、選崗人選:
1.技能學科崗位,按照綜合考察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綜合考察成績相同的,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對相同者重新組織綜合考察,按綜合考察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
2.非技能學科崗位,按照綜合考察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綜合考察成績相同的,對成績相同者重新組織綜合考察,按綜合考察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
在考核體檢選崗階段,因其棄權或考核體檢不合格造成的人員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依次遞補。
五、體檢與考核
在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區人社局和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人員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統一進行思想品質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的情況。
對棄權、體檢或思想品質考核不合格、無法出具有效證明的人員以及因個人原因無法辦理相關手續造成的空缺,經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崗位選擇
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按照招聘計劃,參加由區人社局和教育局統一組織的現場崗位選擇,按考試總成績和應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崗位,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崗位選擇或不選崗位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辦理簽約聘用手續
根據崗位選擇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天橋區政府網、天橋區教育信息中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有關規定,對招聘的教師按照規定程序辦理簽約聘用手續,簽訂試用期協議,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確定工資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正式簽訂聘用合同后,原則上五年內不得辦理調動手續。新聘用人員,按照規定進行培訓。
此方案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5872687
區教育局80998128、80998129
監督電話:區監察局81601775
附件:附件12013年濟南市天橋區公開招聘教師招聘計劃及崗位.rar
附件二:2013年濟南市天橋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rar
濟南市天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濟南市天橋區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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