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國家級勞動模范、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或優秀班主任加30分;獲得省部級勞動模范、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或優秀班主任加20分;獲得市廳級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或優秀班主任加15分;獲得縣、市局級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或優秀班主任加10分,如上述多次獲得加分條件者,只取最高一項。
以上的照顧加分累計加分最高不能超過80分。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小學教師B崗位和小學教師C崗位只設筆試)。筆試由縣招聘主管機關組織實施,教師崗位的面試由教育局制定方案并組織實施,其他崗位面試由縣招聘主管機關會同各所屬機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制定方案并組織實施,縣紀檢監察部門監督考試全過程,監督舉報電話:0779-7213933。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小學教師崗位:筆試科目為《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分值滿分各為100分。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
其他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分值滿分為100分。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
2、開考比例要求:招考崗位數與報考人數原則上要達到1:3比例方可開考。對達不到規定比例,但確需開考的,須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的管理權限以書面形式報合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匯總后報北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對確定不開考的崗位,由縣招聘主管機關及時通知報考人員。
3、筆試時間:2013年 10 月 19 日(星期六),具體時間為:
8:30—10:00 《教育學》、《公共基礎知識》
10:30—12:00 《教育心理學》
4、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5、筆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的公布。報考人員可登錄北部灣人力資源網查詢筆試成績。
筆試結束后由縣招聘主管機關劃定合格分數線,并在北部灣人力資源網上向社會公布。
公布筆試合格分數線時間:2013年 11 月 10 日前。
(二)面試
1.根據計劃招聘崗位數,在筆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依照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照顧加分),按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可同時參加面試。對達不到規定面試比例但確需要面試的崗位,須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的管理權限以書面形式報合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匯總后,報北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方可進行面試。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北部灣人力資源網公布,并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
2.面試實行嚴格驗證制度。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須按本簡章規定攜帶報名要求提供的全部材料的原件,經縣招聘主管機關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驗證時,要認真核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表上提供的各項信息與提供的證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證件及材料原件必須真實可靠。報考人員提供的畢業證書所列的學歷層次必須與招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相符。報考人員的證件(如畢業證、身份證、準考證及相關資格要求的證書)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實的,縣招聘主管機關有權取消報考人員的面試資格,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所有責任由報考人員承擔。
3.面試方式:教師崗位采取說課,其他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4.面試成績10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面試方案及面試時間由縣招聘主管機關在北部灣人力資源網另行公布。面試成績在每個崗位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
5.經北海市人社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進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績都達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五、考核與體檢
高中教師崗位的考核與體檢人選確定辦法:根據招聘計劃,依照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照顧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和體檢人選,若綜合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核人選和體檢人選,綜合成績和面試成績都相同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核人選和體檢人選。
小學教師A崗位考核和體檢人選確定辦法:根據招聘計劃,依照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和體檢人選,若綜合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核人選和體檢人選,綜合成績和面試成績都相同的,以《教育學》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核人選和體檢人選。
小學教師B崗位和小學教師C崗位考核和體檢人選確定辦法:根據招聘計劃,依照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照顧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和體檢人選,若綜合成績相同,以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核人選和體檢人選,若綜合成績和筆試總成績都相同,以《教育學》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核人選和體檢人選。
其他崗位考核和體檢人選確定辦法:根據招聘計劃,依照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和體檢人選,若綜合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核人選和體檢人選。
進入考核和體檢人選經考核(含計生審查)、體檢不合格的,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上述辦法依次遞補。
(一)考核
由用人單位與主管部門組成考核組,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及工作表現等情況,對考核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計生審核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考核人選函告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審核。
(二)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考生,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培訓、聘用
(一)經筆試、面試、考核、體檢合格者,由縣招聘主管機關確定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二)經公示群眾無異議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
(三)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審核,聘用期限為五年(含一年試用期)。
(四)在規定時間內,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造成不能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定職、定級手續;考核不合格者,視情況延長試用期半年或取消聘用資格。
七、紀律與監督
(一)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招聘的有關政策,自覺接受社會輿論和干部群眾的監督。如發現有違規違紀或弄虛作假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并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二)嚴格公開招聘紀律。有下列情形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考試成績或聘用資格,今后五年內不得參加我縣組織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的,或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必須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原則上于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聯系電話:0779-7216398(合浦縣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
附:《2013年合浦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計劃表.rar》
中共合浦縣委組織部 合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合浦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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