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渝人發〔2006〕44號)和墊江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2年補充全縣中小學教師使用編制計劃的批復》(墊江編辦發〔2011〕178號),經研究決定,教育系統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全國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畢業生(含2012年畢業生)公開招聘133名專業技術人員,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墊江縣2011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墊江縣內在編人員不得參加本次報名考試。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違背計劃生育或受到紀律處分尚未解除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報考墊中、實驗中學、一中、二中、四中、五中等6所學校教師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應取得市內外師范大學師范類(不含二級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地理學科也可為取得師范大學非師范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
報考六中、七中、八中、九中、十中等5所學校和縣職教中心、二職中等二所學校文化課的教師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應取得市內外師范院校師范類(含師范大學師范類二級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地理學科也可為取得師范院校非師范類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在大學學習期間無紀律處分記錄。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良好思想。
3、自愿在所聘學校工作5周年以上。
4、體檢合格。
5、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四、招聘方式
報考人員只能按本人所學專業對口選擇本次一所學校中的一個學科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分別擇優聘用。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地點及時間:
重慶師范大學(沙坪壩校區):2011年11月15日至16日9:00至17:00;
四川師范大學2011年11月15日9:00至17:00
2011年11月16日9:00至12:00
聯系人:詹永平電話:7451540813896642518
鄭軍電話:7451378115923690266
2、報名手續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2012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現就讀學校出據的屬本校2012年應屆師范類(非師范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證明。
(3)往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往屆畢業生已就業的還應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重慶市墊江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1份(見附件,報名者自制)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黑白)照片3張。
3、資格審查
由縣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按照簡章規定條件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予以報名。
六、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兩項。各崗位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參加筆試人數比例應達到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應相應取消或遞減招聘崗位人數的規定比例;研究生畢業并取得相應學位的考生不參加筆試,直接參加面試。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于2011年11月20日在重慶師范大學(沙坪壩校區)舉行。2011年11月19日下午2:00——5:30在重慶師范大學(沙坪壩校區)領取準考證。
2、筆試科目、筆試內容及成績計算
(1)學科知識。普通高中、初中、職高文化課教師為所報考學科普通高中段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答卷時間為120分鐘。
筆試成績在筆試的當天公布。
(二)面試
面試人員按各崗位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達不到比例的應相應取消或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筆試學科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時,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以說課方式進行,每人說課前備課40分鐘,說課10分鐘。說課內容為我縣高中二年級春期現行教材(具體內容現場抽簽確定)。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的,須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設在重慶師范大學(沙坪壩校區)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不按通知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學科知識成績+面試成績
七、簽訂意向協議
按各崗位招聘人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擬聘人員,由學校與受聘人員簽訂意向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若最后一個崗位錄用時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聘用。
八、復審及體檢
(一)復審
與學校簽訂意向協議的應屆畢業生于2012年7月10日前提供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交縣人社局,個人(含往屆生)檔案郵寄到墊江縣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由縣人社局會同縣教委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審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不遞補。
(二)體檢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渝人發[2006]44號)規定,事業單位公招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不遞補。
九、公示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縣人社局將擬聘人員名單張榜公示7天。
十、考核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縣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資格條件、思想政治情況、道德品質、業務能力、有工作單位者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不遞補。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由縣人力社保局匯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通知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以及重慶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人事關系。
十二、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和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十三、本簡章由墊江縣人社局和墊江縣教委負責解釋。
報名資格審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