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精神,決定公開招聘幼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麗水市機關第一幼兒園、第二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各5名,共10名。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學前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
三、招聘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1年12月12、13 日,報名全部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點:麗水市教育局人事處(囿山路12號)。應屆畢業生報名需憑本人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報名時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報名人數不到招聘計劃數三倍的,按比例分別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將在麗水市政府網、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麗水教育網上予以公布。
(二)筆試
筆試科目為學科專業知識。筆試時間為12月17日,筆試實行百分制,總分為100分。
(三)面試
面試時間為12月18日,面試形式為課堂教學能力考核和特長展示(課堂教學能力考核占80%;特長展示占20%),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
(四)確定考試入圍人員
面試結束后,按考生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成績=學科專業知識成績×50%+面試成績50%)。然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考察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
體檢、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該崗位(專業)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麗水市政府網、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麗水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辦理聘用手續,不能按時畢業并取得報考崗位(專業)規定的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麗水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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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О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