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新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將在華中師范大學設點,面向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考48名職員。招考具體職位詳見《深圳市坪山新區教育系統赴外公開招考職員崗位表(面向應屆畢業生)》(見附件1,以下簡稱《招考崗位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考對象
符合本方案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二)招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關要求
1.對報考人員身份的界定
本方案所稱畢業生均指納入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并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的2012年畢業生及2011、2010年畢業并辦理了暫緩就業的畢業生,此類人員考試入圍的,報到時必須提供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
2.對招考范圍的要求
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均可報考。
3.對報考學歷的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均須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
(2)學歷必須與崗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高學歷要求的崗位,高學歷也不能報考低學歷要求的崗位。
(3)報考者必須為師范類專業畢業生,非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必須具有與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4.對報考專業的有關要求
報考者的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一致。專業是否相符可以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可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
5.對報考年齡的要求
最高年齡限制統一為40周歲(即1970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3.2013年及以后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6.現役軍人;
7.按規定需回原籍服務的學生。
二、招考程序
(一)招考形式
1.2011年12月5日,在深圳市考試院、坪山新區政府在線和華中師范大學網站同步發布招考公告;
2.2011年12月12日,赴華中師范大學接受報名,組織面試,組織筆試,并最終按1:1的比例確定擬錄用人員。
(二)報名方法
1.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設定華中師范大學考點,考生請提前下載《報名表》(見附件2),根據要求填寫好后帶至現場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
2.報名時間
2011年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報考地點
華中師范大學理科樓(9號樓)報告廳。
4.報名注意事項
①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
②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③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
1.時間、地點:與報名時間、地點一致。
2.資格審查方法
考生在報名時須提供相關材料。招考單位組織2—3名專家通過查看資料、詢問等方式進行綜合評價,按崗位數1:6的比例擇優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并通知考生本人。
3.須提供的材料
考生應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留復印件。
(1)基本材料
①報名表(報名前自行下載并填寫好報名表)
②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
③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④成績單(含大學英語成績<425分以上>報告單,職位未要求可不提供)
⑤身份證
⑥教師資格證(非師范類畢業生必須出具)
⑦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①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憑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臨時證明》接受資格審查;未畢業的,資格審查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考察和體檢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②2010、2011年畢業的暫緩就業畢業生須提供與學校簽定的暫緩就業協議書或者落款時間為2010年9月1日或2011年9月1日以后的推薦表;
③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④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生報考的,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4、其他要求:
(1)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審查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得進入面試;
(2)考生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
(3)資格審查只是對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市、區人事部門辦理聘用手續時的審查結果為準;
(4)經審查合格的,確定為進入面試候選人,審查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面試;
5.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于13日下午2點前在華中師范大學網站公布。考生于當天下午5點前到華中師大就業指導中心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2011年12月14日、15日;面試地點:華中師范大學校園內。具體時間及地點安排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形式及面試組織
面試由坪山新區人事局負責組織,坪山新區公共事業局具體落實,面試形式見面試通知書。
報考者憑本人身份證原件、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3.各崗位所有面試結束后,按崗位數1:3的比例依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筆試入圍人選,并于2011年12月16日下午2:00前在華中師范大學網站公告面試成績及排名;16日下午5:00前到華中師范大學學生就業指導中心領取筆試準考證。
(五)筆試
筆試委托深圳市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報考者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原件(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坪山新區組織人事局不組織或委托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筆試合格線由坪山新區組織人事局統一劃定。
1.筆試科目及內容
此次招考職員的筆試題型為教育類(高中)。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基礎知識和教育教學技能。筆試內容及大綱可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查詢,或撥打電話:0755-83776655咨詢。
2.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12月17日上午;筆試地點:華中師范大學校園內。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3.成績公布
考試結果于“坪山新區政府在線”網站公布。
4.確定入圍擬聘人選
筆試結束后,按照面試、筆試成績5:5的比例加權合成總成績。根據各崗位擬聘人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等額確定擬聘人員。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擬聘人選。
四、考察、體檢、公示、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一)考察
考察內容為擬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職位的相關情況,并對擬聘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經考察不合格的,由坪山新區組織人事局按管理權限報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審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經考察后確定入圍體檢人選,入圍人員名單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赴深圳體檢。
(二)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
體檢由坪山新區人事局組織,坪山新區公共事業局具體落實。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執行修訂后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如體檢結果出現影響聘用的情況時,不予聘用。
(三)公示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在“坪山政府在線”網站公示7天。
(四)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管理辦法(試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號)及《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招聘實施細則》(深人規〔2009〕3號)等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坪山新區公共事業局向坪山新區組織人事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我市新出臺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1年內(從筆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試用期
對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按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一定期限的試用期(應屆畢業生實行1年試用期,其中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的,可縮短試用期,但不得少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結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六、其他事項
(一)招考相關資格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1年12月31日。
(二)應屆畢業生報考的,畢業時應能完成學業并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三)對在招考過程中違反我市職員招聘規定及本方案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五)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六)擬聘人員畢業后憑報到證統一到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及坪山新區組織人事局報到,由公共事業局根據其報考職位,安排到坪山新區各學校,不服從安排者不予聘用。
(七)招考查詢網址如下:
1.坪山新區政府在線:http://www.psxq.gov.cn/;
2.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3.華中師范大學網站:http://www.ccnu.edu.cn/(招生就業/畢業生就業信息網)
(八)本公告由坪山新區組織人事局、公共事業局負責解釋。
附件:深圳市坪山新區教育系統赴外公開招考職員崗位表(面向應屆畢業生)
深圳市坪山新區組織人事局深圳市坪山新區公共事業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