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市直學校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公告
根據《北海市市直學校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件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的有關要求,為做好北海市市直學校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試人員確定
根據《北海市市直學校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和考生筆試情況,北海市教育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劃定北海市市直學校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總成績不低于85分。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依據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和成績合格人數以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具體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1)。因通過合格分數線人數達不到1:3比例,按規定取消聘用計劃的崗位有2個:一是北海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體育教師1崗位(崗位代碼050101006)、二是北海市第八中學體育教師崗位(崗位代碼050103001)。
二、面試時間、地點
(一)面試時間:
2014年8月23日(星期六),7:30—20:00(中午不休息)。
(二)面試地點:
北海市第九中學(站前路,北海火車站附近)。
三、資格驗證及面試通知的領取
(一)時間、地點:
進入面試的考生于8月22日上午9:30-11:30在北海市教育局(廣東南路海城區交警隊斜對面)二樓會議室進行資格審核,驗證通過后領取《面試通知書》。
(二)相關材料、要求:
面試資格驗證時,必須攜帶報考崗位條件所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接受驗審,一般包括以下材料:
1.身份證。
2.紙質筆試準考證。
3.畢業證。
4.學位證。
5.教師資格證(其他資格證)。
6.報考崗位要求具有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
7.報考崗位要求具有的工作經歷證明。
8.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不真實,按規定認定為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相關責任由考生承擔。
四、面試的形式和內容
面試采取現場試講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業務素質和教學能力水平,包括專業技能、綜合分析、言語表達、應變能力、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綜合分析和計劃組織能力等。
試講時間每位考生不超過15分鐘。試講內容為各學段學科的參考教材(見附件2《北海市市直學校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參考教材》)中所有章節內容,面試前由同一考室內各面試學科抽簽產生的第一位考生從參考教材內容中隨機抽取一個內容作為報考同一考室同一面試學科考生試講的內容,考生考前1小時在備考室領取參考教材進行考前準備。
五、面試程序及要求
(一)考生于8月23日上午7:30 前持《面試通知書》、筆試準考證、本人身份證經工作人員核驗后進入指定的候考室,在工作人員的安排下,進行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先后順序。
(二)考生按現場試講形式進行面試,試講前需提前一小時由引導員引導到備考室領取試講內容及相關教材進行備考,不得私自攜帶其他參考資料,不得在試題本上做任何記錄,可在草稿紙上做準備。
(三)考生按順序由引導員引導進入面試室,按規定的面試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面試,面試不得私自攜帶其他參考資料,否則按違紀處理。
(四)面試結束后,由引導員引導直接進入指定的休息室等候公布面試成績。
(五)面試考官根據考生的面試情況,對每位考生的面試項目進行當場評分,登記在《評分表》上,并簽名,由記分員統計匯總分數,交主考官簽名;
(六)經監督員審核之后,由主考官在每一個職位面試結束后向考生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并讓考生在確定表上簽字確認。
六、面試成績的評定和使用
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經組織人社部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臨時缺考,面試時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績都達不到70%(70分)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當天面試結束后,由市教育局在北海市教育局網站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試成績和崗位排名。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合格人員的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核人員。筆試、面試成績總分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分者進入考核,筆試、面試成績都一樣的人員可同時進入考核。
七、其它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按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證、紙質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對不按通知要求參加面試的,按自動棄權處理。
(二)考生須于面試當天上午7:30前到達面試指定的候考室參加面試抽簽,凡在面試當天上午8:00后到達面試候考室的,按自動放棄面試及聘用資格處理。考生按抽簽序號參加面試。候考過程中不得隨便出入候考室,確要上廁所,必須經工作人員同意由有關人員陪同監督。
(三)考生面試一律用普通話回答問題。面試時只能報自己的面試序號,按面試抽簽順序報“我是×××號考生”,不能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如違反規定,由考場監督員提出警告,做好記錄,并酌情按扣除面試成績3-5分處理;凡透露本人姓名,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四)考生要遵守紀律,自覺聽從工作人員安排。
(五)面試結束后,考生退場不得將草稿紙等帶出考場,由工作人員引導直接到休息室等候宣布成績,不得返回面試考場和候考室,不得在面試考場附近逗留議論,不得將考試內容透露給其他人,違反者將取消面試和錄用資格。
(六)考生所攜帶的手機、電子記事本等電子設備和其他參考資料要在進入候考室前統一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員保管,待宣布成績后領回;面試開始后,如果發現攜帶手機、電子記事本等電子設備和其他參考資料進入考場的,取消面試資格;已考試的,成績作廢。
(七)面試不收取考試費。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八)如出現違紀情況,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處理,其他紀律要求按照《北海市市直學校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執行。
附件:1.北海市市直學校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人員名單
2.北海市市直學校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參考教材
(聯系人:李紅遠,聯系電話:0779-3200219,13977973458)
北海市教育局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