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麻栗坡縣委辦公室、麻栗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麻栗坡縣農村教師調(流)入城區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麻辦發〔2013〕29號)精神,經縣人民政府同意,麻栗坡民族中學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12個緊缺崗位教師及校醫公開選調工作。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競聘崗位設置
物理學科3人,英語學科2人,化學學科2人,數學學科1人,校醫4人(醫生3人,護士1人)。
二、競聘對象和條件
(一)競聘對象
縣內符合調(流)動條件的鄉鎮及以下學校在編在職教師和鄉鎮及以下衛生系統人員。
(二)競聘條件
1.思想政治表現:熱愛教育事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2.工作年限:教師崗位須從教3年及以上(即2011年9月及以前參加工作),校醫崗位須從醫3年及以上(即2011年9月及以前參加工作)。
3.身體素質: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4.履職考核:近3年履職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即2011年9月至2014年8月三個學年)。
5.學歷要求:教師崗位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畢業現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醫生崗位具有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護士崗位具有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6.專業要求:教師崗位所學專業與競聘崗位相一致,校醫崗位醫藥學類所有專業均可,具有相應的執業資格證。
7.教育教學成果
(1)教學成績:近三年至少有一次教學綜合成績在學期或學年末參加各級統測中獲鄉鎮中心學校或中學及以上表彰獎勵,且獲獎學科符合競聘崗位學科專業。
(2)表彰獎勵:近三年獲鄉鎮級及以上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或縣級及以上表彰的名教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四優獎”教師、教學競賽獎(教研協作區及以上)、輔導學生獎。
(3)科研成果:近三年至少有一項教學科研成果(課題研究、論文、課件、學科指導、輔導)在縣級及以上刊物、論壇上發表或獲獎。
以上三項(時限為2011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20日),只要獲其中任何一項中的任何一次表彰獎勵,即可視為符合“教育教學成果”資格條件。符合競聘條件的教師,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時限為2011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20日),均不得報名參加競聘:近三年教學綜合成績(競聘學科)有一次為縣、鄉倒數第1名(任課教師3人及以下的除外);近三年內有違紀違法行為,受到鄉鎮及以上通報、黨政紀處分、追究法律責任的人員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三、競聘程序及辦法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4年8月30日至9月1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報名地點:麻栗坡民族中學校務辦公室
2.資格審查
在報名時限內,報名者必須提供以下證件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證明學歷和專業)、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聘書、云南省事業單位人員考核證書、各級各類獲獎證書1份等相關證件(審原件,收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半寸半身照2張,必須本人到報名地點現場報名和資格初審,通過紀檢監察、人社部門資格復審人員方可參加公開選調。
(二)競聘方式
教師崗位采取筆試、課堂教學展示、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均實行100分制。綜合成績實行100分制,按照筆試40%、課堂教學展示40%和面試2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校醫崗位采取筆試方式進行。
1.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2)筆試時間:2014年9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麻栗坡民族中學。
(4)筆試方式: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
(5)筆試命題范圍:教師崗位命題范圍為初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內容;校醫崗位命題范圍為醫學專業知識。
筆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在“麻栗坡縣政務網”公示3天。同時,將筆試成績電話告知本人。
2.課堂教學展示
(1)課堂教學展示開考比例:參加筆試的人員,根據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課堂教學展示人員;一個崗位筆試人數達不到3人的,筆試成績須達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課堂教學展示。
(2)課堂教學展示時間:2013年9月6日(星期六)上午8:00至結束。
(3)課堂教學展示地點:麻栗坡民族中學。
(4)課堂教學展示方式:以給定課題授課的方式進行。
3.面試
面試只對進入課堂教學展示的人員進行
(1)面試時間:2013年9月6日(星期六)上午8:00至結束。
(2)面試地點:麻栗坡民族中學。
(3)面試方式:課堂教學展示結束后現場演講及答辯。
課堂教學展示及面試結束后,將課堂教學展示成績、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在“麻栗坡政務網”公示5天。同時,將綜合成績電話告知本人。
(三)確定擬聘人員
1.競聘同一崗位的教師,按筆試成績40%+課堂教學展示成績40%+面試成績20%=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人員;競聘同一崗位的校醫,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人員。
2.同一崗位如出現綜合成績并列時,以課堂教學展示成績高者優先聘用;如課堂教學展示成績再次并列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擬聘。同一崗位只有一人參加課堂教學展示和面試的,綜合成績必須達70分及以上方可擬聘,如有擬聘人員棄權,順延聘用。棄權人員三年內不得報考民族中學工作崗位。
3.競聘當年履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順延聘用。
4.擬聘人員名單將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者,報縣人社局辦理流動手續。
5.競聘到民族中學工作的教師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后,履職考核不合格的,由縣教育局調整到其他學校重新安排工作。
四、紀律要求
(一)報考者必須符合報考條件,方可報名。因不符合報考條件,騙取偽造證明或采取其他手段弄虛作假的,經查實,除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外,報請教育局處理。
(二)對出據偽證的當事人和法人代表報請教育局處理。
麻栗坡民族中學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