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公布筆試成績時同時公布,詳見資格初審公告。報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到達初審地點接受報考資格初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地點: 見資格初審公告。
(三)初審辦法
對筆試合格的報考者,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崗位根據擬聘用名額的3倍確定進入報考資格初審人選;其他筆試合格且名次在擬聘用名額8倍范圍內的報考者為報考資格初審遞補人選。若某崗位筆試合格的報考者人數少于擬聘用名額3倍,則該崗位所有筆試合格人員都列為進入報考資格初審人選。
為及時通知遞補人選進行資格初審,筆試合格名次在擬聘用名額8倍范圍內的所有報考者均須在規定的時間之前到報考崗位資格初審現場等候,直至所報考崗位資格初審結束。
進入資格初審人員,經審查合格的,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審查不合格的,不予進入面試,并按同一崗位筆試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的順序,從遞補人選中依次遞補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四)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者應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提供復印件供資格初審單位留存。
1.應屆畢業生:
(1)基本材料:本人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或落款時間為2014年9月1日以后的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績單、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屬2013、2014、2015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畢業生報考市內戶籍要求崗位的,需提供深圳戶籍本;如戶籍遷至市外尚未遷回深圳的,須提供深圳戶籍遷出地派出所開具的證明。
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生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符合條件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往屆畢業生,按社會人員提供相應資料。
2.社會人員:
本人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或戶籍本)、學歷及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執(職)業資格證(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附件3,該表在資格初審時如來不及提供的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最遲應在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時提供該表,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其中雇員或臨聘人員報考涉及雇用或臨聘時間計算問題的,須提供雇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作為證明。
3.無論應屆畢業生或社會人員,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1)市外戶籍人員因配偶為本市戶籍按視同深圳戶籍人員報考的,須提供結婚證和夫妻雙方身份證,深圳戶籍人員的戶籍本。配偶屬駐深部隊軍人的,還須提供符合隨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2)崗位有工作經驗要求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驗證明,以及該工作時間段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或工作合同、工資單、人事部門開具的在崗證明等(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工作合同、工資單、人事部門開具的在崗證明在資格初審時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最遲在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時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境外歸國人員無法提供社保繳納記錄的,以原單位開具的工作經驗證明為準。崗位有工作經驗要求但又未明確具體工作的,可在初審現場提供勞動合同等證明。工作經驗要求醫院等級的,需提供上級行政機關關于確定醫院等級的文件。
(3)在我市公辦學校臨聘滿5年的報考者,若按現任教學段學科報考的,須提供《公辦學校臨聘教師任教學段學科證明》( 附件4)。
(4)崗位要求英語、職業資格等級的,高于要求等級的均為符合條件,須提供相應等級證書(大學英語四、六級的可提供425分以上的成績單)。在官方語言是英語的國家留學2年以上的留學生,報考具有大學英語 四、六級要求崗位的,可不提供相關證書,但需提供留學證明資料。
(5)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初審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憑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臨時證明》接受資格初審;未畢業的,資格初審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6)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資格初審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五)其它要求
1.報考者所提供的初審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予進入面試;
2.報考者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用人單位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3.資格初審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前的考察、公示結果為準。
五、面試
面試分結構化面試、模擬講課和“人機對話”三種形式。教育系統教師崗位考生進行模擬講課,其余崗位考生進行結構化面試。報考衛生系統面向社會人員醫療類、護理類崗位的考生除進行結構化面試外,還需另外進行“人機對話”,具體詳見《招聘崗位表》。面試形式詳見面試通知書。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詳見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組織
面試由龍崗區人力資源局負責組織。
報考者憑本人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及身份證(三者缺一不可)參加面試。
(三)總成績的計算
1、進行“人機對話”考生的總成績:先按結構化面試成績占30%、“人機對話”成績占70%的比例合成面試成績后,再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
2、其余考生的總成績: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
(四)確定體檢人選
各崗位在面試成績60分以上人員中依報考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以下方法確定體檢人選:
A代表進入該崗位的面試人數,B代表公布的該崗位擬聘用人數,C代表進入該崗位的體檢人數。
1.A≥3B(A>3B是指末位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C=B;
2.若A<3B,則C=(A+2)/3取整數位(不實行四舍五入,醫生醫技崗位不受此條件限制);同一崗位只有1人或2人參加面試的,報考者總成績須達到60分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
同一崗位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擬聘人員;筆試和面試成績完全相同的,由單位根據考察情況決定擬聘人員。
入圍體檢人員名單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六、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行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組織單位在30天內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資格復審和考核。
招聘單位應安排資格初審之外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不符合公告要求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核內容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
經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管理權限報龍崗區委組織部或龍崗區人力資源局審定,審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由龍崗區委組織部或龍崗區人力資源局或主管部門在龍崗政府在線將擬聘人員名單公示7天。
七、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等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時間向龍崗區委組織部或龍崗區人力資源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我市新出臺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無正當理由1年內(從筆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人員應當在接到報到通知后15個工作日或調動通知確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并經用人單位批準同意未能按期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自報到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建立聘用關系。
八、試用期
事業單位應與新聘人員約定試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確。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新聘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可超過6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其中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
試用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事項
(一)經公開招聘進入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實行《深圳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障試行辦法》(深人社規〔2012〕12號)規定的基本養老和職業年金的養老保障制度;入職后所聘專業技術崗位級別最終以龍崗區人力資源局綜合管理科備案的崗位級別為準。
(二)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以及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實行減免考務和體檢費用政策。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申請減免;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申請減免,由深圳市考試院和招聘單位審核確認。經審核確認的,報名考試費用由深圳市考試院負責減免,體檢費用由各招聘單位承擔。
(三)招聘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4年10月26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10月26日之前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且必須在資格初審時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只是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但至資格初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崗位要求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高中教師崗位必須提供高級中學以上教師資格證,小學教師資格證則為不符合條件)。
(四)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必須是2012年10月27日以前參加工作;要求3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必須是2011年10月27日以前參加工作;要求5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必須是2009年10月27日以前參加工作。畢業生在大中專院校就讀期間的實習經歷、兼(專)職工作經歷和社會人員的非工作培訓不予計算。
(五)屬2013年、2014年畢業已分配派遣但未轉正的畢業生報考,在辦理聘用手續時須自行到有關單位辦理改派手續;暫緩就業的畢業生報考社會人員崗位入圍的,按應屆畢業生辦理聘用手續。
(六)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應當在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學業并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七)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九)招聘查詢網址及報考咨詢電話如下:
1.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
2.龍崗政府在線:http://www.lg.gov.cn/
3.咨詢電話:
教育系統崗位:0755-89551913;
衛生系統崗位:0755-89551023;
政府其他崗位:0755-28905246;
黨群系統崗位:0755-28909791。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龍崗區委組織部、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局負責解釋。
附件2: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
附件5:2014年10月龍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解答.rar
中共深圳市龍崗區委組織部 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局
2014年10月24日
(溫馨提示:本次招聘,龍崗區教育系統教師崗位均面向社會人員招聘,報考人員需具備公告及崗位表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或專業技術資格證等資格條件。若屬2015年畢業生,也需在資格初審時提供上述相關資格證書,否則不符合報考條件,請注意對照公告要求,以免誤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