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區教育事業發展,加快教育改革,改善教師隊伍結構,充實教育系統新生力量,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精神,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30名。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對象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師范類畢業生(職教專業、音、體、美、信息技術可招聘非師范類畢業生)。本次具體的招聘職位及招聘指標詳見《大渡口區2012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職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計算日期截止報名第一日);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職位的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
8.需取得以下證書:
(1)大學英語四級合格證書或考試成績425分及以上(英語學科需取得英語專業四級以上合格證書;職教專業、音樂、體育、美術學科畢業生需取得公共英語三級合格證書或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355分及以上)。
(2)計算機二級等級證書(職教專業、音樂、體育、美術學科畢業生須取得計算機一級以上證書)。
(3)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證書(語文學科須取得二級甲等證書)。
(二)招聘范圍:
1.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近五年來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4)現役軍人;(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7)未滿服務期,也未在報名第一日前解除選派協議的我市選派大學生;(8)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我區中小學教師,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
1.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職位、指標、擬聘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
2.報名時間:2012年1月9日(周一)至2012年1月11日(周三),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3.報名地點:大渡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樓大廳(大渡口區松青路72號,輕軌大渡口站旁)。
聯系人:鐘老師 聯系電話:023-68083881
4.報名手續:
(1)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招聘單位中的一個職位,按報考同一單位的同一職位進行競爭,分別聘用;
(2)報考者要認真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準確地填寫《大渡口區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并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記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考試復習資料在現場報名點可自愿購買。報考者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憑報考者本人簽名的委托書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報名;
(3)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未達到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
(4)領取準考證:參考人員憑身份證和繳費收據原件于2012年2月16日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時間初定于2012年2月18日(周六),具體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及考試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2.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兩科,每科分值為100分,總分200分。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為《管理基礎知識》(專業科目的考試范圍另含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以及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
(三)資格審查
按面試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須于2012年3月12日持有關證件到大渡口區行政中心三樓南311室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考生應提供《招考簡章》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具體應提供本人畢業(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招聘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其它證明材料。此外,在職人員還應提供加蓋工作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另外,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以及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的2012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則取消聘用資格,空缺職位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經審查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面試
面試比例按擬招聘崗位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確定。未達到該比例的,除特殊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根據所報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由重慶市大渡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評委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注明原因,并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試總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公共科目成績+專業科目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
(六)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依次以公共科目、專業科目考試成績、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出現空缺時,則在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政審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及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并再次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具有應該回避的情形等。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考察資格出現空缺時,則在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政審工作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適當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送主管部門審核,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非師范專業畢業生應在招聘后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如期滿仍未取得該證書,則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是公開選拔教育系統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市大渡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23-68912151
附件:
附件2: 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推薦表
附件3: 工作經歷證明
大渡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