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平江區教師招聘簡章
根據平江區教育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按照《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蘇辦發〔2011〕27號)的文件精神,經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擬公開招聘區屬教育系統教師40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報考條件:
1. 年齡為28周歲以下(即1983年1月14日以后出生);
2. 蘇州市區戶籍(2012年應屆畢業生限蘇州市區生源);
3. 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大專及以上畢業生(不含畢業后戶籍尚保留在蘇高校的);
4. 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人際交往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
5. 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 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具體見職位簡介表)。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日期 |
具體時間 |
地點 |
1月14日 |
8:00-16:00 |
蘇州國際博覽中心(蘇州工業園區現代大道博覽廣場) |
1月18日 |
9:00-11:30 |
蘇州市平江區人力資源市場(平江新城平瀧路1258號,新城管委會東側) |
2.報考人員請填寫好《報名登記表》一份(可從網上下載后填寫),貼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3.報名時需提供如下材料(按以下順序排列并裝訂):
(1)報名登記表
(2)畢業證書及“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3)本人身份證和學生證;
(4)戶口本或者戶籍證明;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背面寫好姓名及報考學科);
(6)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在校期間的全部課程成績;
(7)普通話證書、教師資格證、英語、計算機等證書;
(8)其他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等。
上述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復印件(原件供審核,復印件提交)。
4.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報名。相關材料和證書(件)須符合本《簡章》的規定要求,代報名人另需出示其身份證。
5.因本次招聘將統一組織筆試,因此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人社部門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并由平江區教育和體育局通知考生辦理退費手續。
6.報名者與招聘單位領導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不得報名。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由區教育和體育局依照招聘條件和要求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將在平江區教育信息網(www.Pjedu.com)上公布。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二)收費
經資格審查合格后,交納筆試費100元/人并辦理報名手續。進入面試人員另交納面試費100元/人。
(三)考試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請于2012年2月3日自行登陸到平江教育信息網(www.Pjedu.com)查詢相關信息,并按公布的時間地點,憑繳費憑證和身份證領取準考證,考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1.筆試。
達到3:1開考比例的,組織筆試。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
(1)筆試時間: 詳見平江教育信息網
(2)考試內容:公共知識(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理論、教育學與心理學及其他綜合知識)、學科專業知識。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不足3倍時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并采取抽簽形式確定面試順序。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包括答辯和說課兩部分,主要考核專業知識和能力。
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分數保留2位小數,第3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所有應考人員的面試成績必須記載在《面試成績匯總表》上,并由主考官和考場監督人員簽字確認。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按用人單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
《面試通知》詳見平江教育信息網。
四、體檢、政審。
1.體檢承辦單位由平江區教育和體育局指定,體檢標準按國家人社部、衛生部《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可從參加面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次性遞補。
2.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考察。
3.因考察或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4.實行一次性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錄用
1.經考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向社會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2.經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程序報批,辦理錄取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合同中約定試用期。錄用人員需參加平江區新教師崗位培訓。培訓或試用期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相關錄取人員必須服從區教育和體育局統一分配。
六、本簡章由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68728018 監督電話:0512-68723621
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江區教育和體育局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