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滄浪區教育局教師招聘簡章(1月14日國際博覽中心報名)
根據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6號 令)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蘇州市事業單位通過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暫行辦法〉的通知》(蘇辦發[2011]27號),滄浪區教育局將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的教師3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思想作風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具有良好的人際交往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
2.符合應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
4.學歷條件為本科及以下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為中級及以下的應聘人員,年齡須在35周歲及以下(1976年1月14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須在40周歲及以下(1971年1月14日后出生)。
二、崗位、人數及條件(具體見附表)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2012年1月14日(8:30至12:00)
2.報名地點:蘇州國際博覽中心(蘇州工業園區現代大道博覽廣場),可乘新干2號線、28路、47路、100路、219路、812路公交車到達。
3.報名者請填寫好《報名登記表》一份(可自行登陸滄浪教育局網http://www.szcledu.com/index.asp下載),貼好本人一寸免冠照片;
4.報名者需提供如下材料(按以下順序排列并裝訂):①畢業證書及“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②本人身份證;③戶口本或者戶籍證明;④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張(背面寫好姓名及報考學科);⑤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在校期間的全部課程成績。⑥普通話證書、教師資格證;⑦其他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復印件(原件供審核,復印件提交)。
5.不能提供有效證件或不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的,不予報名。區教育局將依照招聘條件和要求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應聘資格。合格者名單將公布在滄浪教育網(http://www.szcledu.com/index.asp)上,請考生自行查詢。
6.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請于1月31日(9:30~16:45)到滄浪區教育局辦公室(十梓街338號滄浪區政府大院內)領取《準考證》。聯系電話:0512-65211410
7.應聘者一經錄用必須服從區教育局統一分配。
8.考核收費根據江蘇省物價局《省物價局 省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7]146號)規定,招聘學校(單位)可在組織考核前向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收取考核費100元/人次。未參加考核的考生,考核費退還。
四、考試
1.筆試
①筆試的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內容為綜合卷(含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和教案設計。
②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設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筆試分數從成績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③筆試成績在“滄浪教育網”上公示三天。
2.面試
①《面試通知》見“滄浪教育網”。
②面試內容:專業基本知識和基本能力,體育、音樂、幼教增設專業技能考核。
③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設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面試分數從成績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2:1的比例確定參加試教人選。
④面試成績在“滄浪教育網”上公示三天。
3.試教
①《試教通知》見“滄浪教育網”。
②根據報考人員所報學科進行試教。
③試教成績在“滄浪教育網”上公示三天。
4.總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不計入總分,總成績計算方式以面試、試教各占50%計算,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報考人員總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后,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1比例進入體檢。
五、體檢
進入體檢的考生,將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進行體檢(費用自理)。如出現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六、考核
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全面考核,因考核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在總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次性遞補。
七、簽約鑒證和報到手續
1.區教育局將考核合格、體檢合格的考生名單在滄浪教育網上公示七天,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批 準后向考生發出錄用通知書,考生須按《通知書》規定時間及時報到。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定《畢業生就業協議》,報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鑒證。因 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簽約鑒證手續的,取消其簽約鑒證資格。已簽約鑒證的人員畢業后,按有關規定辦理就業報到手續。
2.區事業編制人員的管理及待遇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的通知》(蘇政辦發〔2005〕123號)等文件執行。
八、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 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規定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 監督舉報電話:65211410、65229928
九、本簡章由滄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滄浪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65226893
蘇州市滄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蘇州市滄浪區教育局
二○一二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