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都江堰市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都江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規定及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0名都江堰市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2015年7月31日前的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原件校驗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
3.在編在崗人員應聘,須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公開招聘應具備條件:
1.年齡: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2.學歷:普通高等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特殊教育教師崗位為普通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3.專業及從業經歷: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專業及相關要求;
4.未領取畢業證的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持所在學校的書面學歷證明報名參考,并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屆時不能提供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
6.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市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計劃招聘30人。
具體崗位詳見附件《都江堰市2015年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四、報名方式和時間
(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址: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www.cdpta.gov.cn)。
(二)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2015年3月26日00:00至4月2日23:59。
照片審核:2015年3月26日09:00至4月2日17:00。
資格審查:2015年3月26日09:00至4月3日17:00。
網上繳費:2015年3月26日09:00至4月4日23:59。
五、報名程序及要求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附件等信息。
(一)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不按規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網絡審查和繳納筆試考務費。
(二)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提交1-2個工作日后,登陸成都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本次考試資格初審工作由都江堰市教育局負責。
(三)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繳費截止時間:2015年4月4日。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于2015年4月10日前的工作日內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四)打印準考證。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供面試原件校驗時使用;并于2015年4月23日至4月26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報名要求。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六、考試方式
本次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考試成績計算方式為:
1.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成績+政策性加分
2.面試成績總分100分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
2.筆試時間:2015年4月26日(星期天)(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開考比例: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
確屬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經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放寬至1:2。崗位取消或調減情況,于2015年4月8日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公布。已繳費但招聘職位被取消的應聘者,可于2015年4月10日17:00前憑本人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1)加分條件
經組織選派在成都地區服務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 、四川省“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以及參加成都市高校畢業生服務城鄉基層項目的志愿者,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未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未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的,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加分政策。
(2)申報方式
符合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提供所在區(市)縣具有大學生志愿者管理權限的部門出具蓋章的證明材料(內容包括:聘用合同原件、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所屬項目計劃、服務單位、服務年限、服務期是否已滿及考核結果、是否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戶籍所在地區(市)縣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服現役的經歷年限、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退伍(復員)證書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報名及繳費成功后至2015年4月10日17:00前(節假日及周末除外)交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號,聯系電話:028-89741026。)辦理加分手續。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5.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15年5月15日通過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公布。
6.查分申請: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二)原件校驗(資格復審)
1.原件校驗通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根據面試開考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原件校驗名單、時間及地點與筆試成績同時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公布。
2.原件校驗方式:原件校驗時須提供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及《應聘資格審查表》,并交驗應聘條件規定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原件校驗合格者領取《面試通知書》。
3.原件校驗要求:原件校驗時,如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將取消其面試資格,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者,視為自動放棄。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而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