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廬江縣2015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公告
為推進我縣幼兒教育事業發展,充實農村幼兒教師力量,經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同意,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村小學附屬園、幼教點幼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共17名(詳見《合肥市廬江縣2015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計劃表》)。
二、范圍及對象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二)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為準);
(三)專業要求:專業不限;
(四)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且普通話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7、我縣事業單位現在編在聘人員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按照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自主擇校、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1、考生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http://www.hfpta.com)報名,統一報名時間為 2015年4月10日9:00至4月16日16:00,逾期不再辦理。考生必須于個人報名24小時后至4月17日12:00前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考生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2、如資格初審通過,請于4月17日16:00前通過合肥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考試費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報名繳費結束后,招聘崗位報考比例不足1:2的,將取消或相應減少該崗位計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或退回報名費,改報考生需書面提交改報崗位申請,傳真至0551-62669622,改報時間為4月20日9:00至11: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考生于4月24日至4月25日直接從合肥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筆試。
(二)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總分100分,科目為《教育教學理論》、《學科專業知識》和《活動設計》)三科:
(1)《教育教學理論》:內容包括教育類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理論及應用,不指定參考資料,滿分100分,占筆試成績的30%。
(2)《學科專業知識》:主要為所報學科《課程標準》、學科專業知識等,不指定參考資料,滿分100分,占筆試成績的40%。
(3)《活動設計》:不指定教材,滿分100分,占筆試成績的30%。
2、《教育教學理論》設定合格分數線,為50分。考生達到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3、筆試時間為4月26日(周日)全天:
上午: 8:00~9:30 《教育教學理論》
10:00~12:00 《學科專業知識》
下午:2:30~4:30 《活動設計》
4、“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4月27日上午8:30?11:00攜帶相關證書到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縣政府綜合樓六樓601室,聯系電話:0551-87312016)申報加分事宜。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計劃”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筆試成績每門增加2分。
5、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廬江教育網上公布筆試成績(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小數點第3位四舍五入),經查分和加分程序后,按崗位計劃數1:2比例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末位成績相同的,同為面試人選。入圍人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三)資格復審
1、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學歷證書、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網上打印的資格審查表、筆試準考證到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政府六樓601室)進行資格復審。歸國留學人員還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有其它資格要求的還要提供相應資格證書。
屬全日制2015年應屆畢業生尚暫未取得畢業證書的,要提供就讀院校畢業證明書(必須注明本人就讀院校、學歷層次、畢業時間、所學專業以及是否取得教師資格及教師資格種類和學科等項內容)或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碩士畢業生需要提供經導師簽字和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5年8月份前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5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上述人員進入考核程序時須提供報名所需證件原件及個人檔案,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資格。
2、屬“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還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3、凡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其參加下一環節資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資格,并按相應程序規定在同崗位人員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有效遞補一次。
面試入圍人員資格復審通過后即領取面試通知書,考生憑筆試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