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考察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進行,應側重于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習和工作表現、能力素質、遵紀守法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合格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因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考察、體檢等具體事宜,請考生隨時關注滕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六、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市招考辦公室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派遣等相關手續。綜合類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教育類、衛生類根據報考崗位及報名后重新核定的招聘計劃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定招聘單位,并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到事業單位人員,在事業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用人單位要與其簽訂服務協議。
七、其他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和考察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5年內不得應聘滕州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參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做出嚴肅處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保持所留聯系電話24小時通訊暢通,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咨詢電話:0632——5888522、 5514029(教育)
附件:1、滕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匯總表.xls
2、報名須知.doc
滕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錄用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4月7日
報 名 須 知
1、哪些人員可以應聘?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凡符合《2015年滕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簡章》(以下簡稱《簡章》)規定的條件及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者,均可應聘。
2、哪些人員不能應聘?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2)現役軍人;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4)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3、留學回國人員應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除需提供《簡章》中規定的相關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學位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必須在2015年4月16日前取得,在面試前與其他材料一并審核。
4、學歷學位高于崗位要求的人員能否應聘?
學歷學位高于崗位要求,專業條件符合崗位規定的可以應聘。
5、如何界定應聘人員所學專業?
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
6、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必須是1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要求清晰,亮度足夠,并且與進入面試后資格審核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7、哪些人員可以報考定向招聘崗位?
根據國家和省里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我市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3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以及從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定向招聘崗位。
8、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以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嗎?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以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但必須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9、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需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需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招聘崗位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留存)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須與網上報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并能夠正常畢業;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戶口簿。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人員進入面試的,除出具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和畢業當年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參加“到村任職”項目人員應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應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的考核材料;參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應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提供戶籍證明和退出現役證。
10、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需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留存);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留存),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
11、應聘人員是否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內可以更改報考崗位。
沒有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改報其他單位或該單位的其他崗位,但系統自動禁止該應聘人員再次報考曾被拒絕的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系統自動禁止該應聘人員改報其他崗位。
12、填報相關表格、信息時需注意什么?
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簡章》及本須知內容,填報的相關表格、信息等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因信息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13、違紀違規及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如何處理?
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相關政策規定,遵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人事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對違紀違規的應聘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改正、取消本次報考資格、考試成績無效、5年內不得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終身不得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及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將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14、是否有指定的考試輔導書和培訓班?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一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