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衛生和教育三大類,各類均考一科。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5年5月23日
綜合類:上午 9:00—11:30
教育類、衛生類:下午 14:00—16:30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范圍人員一并公示。
(二)面試
面試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報考教育類崗位的人員,面試采用說課的方式進行,其他崗位的人員采用通用能力面試方式進行。面試考官一律從外地聘請。
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并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未按時領取《面試通知書》或面試抽簽前未到場的,視為自愿放棄。
面試劃定最低60分的合格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總成績及職位排名的確定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員,其中報考合并類崗位的,高分先選(指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開選擇該崗位規定的具體招聘部門或單位,以下同)后再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該崗位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高分先選過程中因棄權出現的崗位上的人員空缺,則根據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以上條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試的方式予以確定。
在考察前因放棄或被取消資格等出現的崗位空缺,根據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四、考察和體檢
考察體檢人員確定后,考察工作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工作,體檢工作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組織實施。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應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取消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資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
考生在體檢后的非遞補環節,無正當理由,個人主動放棄資格的,將被記入我縣事業單位招聘誠信檔案庫,兩年內不得應聘我縣事業單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以及捏造事實、誣陷舉報等擾亂招聘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記入我縣誠信檔案庫,5年內不得應聘我縣事業單位。
六、公示與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夏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招聘單位及其業務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報縣公開招聘工作主管部門核準。縣公開招聘工作主管部門發放《事業單位聘用人員聘用通知書》。擬聘用人員憑《聘用通知書》辦理調動、派遣手續,并在兩個月內提供個人檔案交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審核。未在期限內提供檔案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報到后要按照有關規定與招聘單位簽訂《夏津縣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可在試用期滿合格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戶籍遷移或變更手續。
被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
七、紀律與監督
要嚴肅招聘工作紀律,嚴格按程序進行,招聘信息將及時在夏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開,信息公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違反招聘規定以及被實名舉報查實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將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八、其他
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授權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附件1:2015年夏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xls
附件2:2015年夏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指南.doc
夏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4月9日
附件1:2015年夏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