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公共科目考試、面試。
(一)公共科目考試
公共科目考試采用筆試的方式,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衛生、教育和公安四大類,各類均考一科。
1、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
2、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
3、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
4、公安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和綜合寫作,公共基礎知識、綜合寫作分值為70%,公安基礎知識分值為30%。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招聘計劃數和筆試成績確定。在合格分數線內,按計劃招聘人數3-5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或技能測試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人數參加面試。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為:2015年5月23日
綜合類、公安類:上午9:00—11:30
教育類、衛生類:下午14:00—16:30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二)面試
根據崗位特點,分A、B、C、D四類,分別采取不同的考試方法。
1、A類崗位面試,主要是通用性較強的綜合類崗位, 直接采用通用能力面試方式。
2、B類崗位面試,主要是專業性較強的綜合類崗位,采用專業技能測試+通用能力面試方式。公共科目考試結束后,按計劃招聘人數5倍的比例確定參加專業技能測試人員,對于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由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嚴格按照崗位專業要求,客觀公正地進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僅作為參加面試的依據,不計入總成績。
3、C類崗位面試,主要是專業性較強的教育類、衛生類崗位,采用專業考試方式。根據崗位招聘計劃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專業考試主要測試其專業水平和技能,由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劃定最低合格線,考生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4、D類崗位面試,主要是藝術、體育、播音主持等專業性、技能性較強的特殊崗位,不參加公共科目考試,直接進行專業技能考試。專業技能考試由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具體組織,按報名實有人數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劃定最低合格線,考生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A、B類崗位通用能力面試由市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進入通用能力面試的考生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發放的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內容主要是測試應聘人員從事本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質。根據招聘崗位的招聘計劃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后因無人達到合格分數線而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計劃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劃定最低合格線70分,低于最低合格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C類、D類面試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面試方案由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制定,并提交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面向社會公布。具備條件的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要對面試全過程進行錄像錄音,并在考試結束后將音像資料報送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門。
參加面試的考生每人繳納考務費70元。
(三)體能素質測評
應聘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的考生,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和報考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規定執行。體能素質測評未達標的,取消體檢和政審資格。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作放棄。體能素質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因棄權和體能素質測評未達標形成崗位上的人員空缺,從參加面試的人員中進行遞補,只遞補一次。
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及崗位排名的確定
全部考試結束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將A、B、C類崗位按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D類崗位的考生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即為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滿分為百分制。考試總成績及崗位排名在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公示。如同一招聘崗位出現總成績同分者,采取公共科目成績、學歷層次高者依次優先的辦法確定考察人選,以上條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專業測試的方式予以確定。
四、考察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在總成績公示期內因放棄或被取消考察資格等情況造成的崗位空缺,根據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資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確保考察結果全面、真實、準確。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應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應聘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考察政審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考察政審的內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現實表現等情況。
(二)體檢
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取消資格。未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同意,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用人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1次,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醫院級別不低于原體檢醫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的體檢標準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規定進行檢查,《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
考生在考察后的非遞補環節,無正當理由,個人主動放棄資格的,將被記入我市事業單位招聘誠信檔案庫,兩年內不得應聘我市事業單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以及捏造事實、誣陷舉報等擾亂招聘秩序的,查實后取消本次應聘資格,記入我市誠信檔案庫,5年內不得應聘我市事業單位。
六、聘用
考察和體檢及其他資格等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對合格人員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憑《聘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按照有關規定簽訂《德州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間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可在試用期滿合格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戶籍遷移或變更手續。
七、紀律與監督
要嚴肅招聘工作紀律,嚴格按程序進行,招聘信息將及時在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開,信息公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違反招聘規定以及被實名舉報查實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將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八、其他
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授權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附件:1、2015年德州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rar
中共德州市委組織部
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