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應聘研究生學歷層次崗位的人員根據報名情況確定是否參加筆試,考試方式另行通知)。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和時間
各類招聘崗位筆試均考一科。
綜合類A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筆試時間為2015年5月23日9:00-11:30。
醫療類B、藥學類C、檢驗類D、中醫類E、護理類F等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筆試時間為2015年5月23日下午14:00-16:30。
教育類G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筆試時間為2015年5月23日下午14:00-16:30。
2、進入面試人員的確定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結果確定筆試成績合格線,筆試成績在煙臺人事考試信息網查詢。在筆試成績合格線內,進入面試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確定:綜合類、衛生類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教育類崗位招聘計劃在4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招聘計劃在5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面試范圍;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聘用計劃;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
筆試成績合格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名單及其他考務信息在海陽之窗網站公布。進入面試人員按照魯價費函〔2008〕13號文件的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享受減免筆試考務費的人員,經本人申請,可免繳面試考務費。
(二)面試
面試由海陽市組織、人社部門組織。綜合類、衛生類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綜合分析、反應應變、語言表達、舉止儀表等方面能力素質。教育類崗位采取課堂試講的方式進行,報考中學教師(含海陽市體校)的試講現行高中教材,報考小學教師的試講現行初中教材,報考煙臺輕工業學校專業課教師的試講現行職業學校專業課教材,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工作技能。為保證人員素質,面試成績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試的其他具體事宜,另行通知(請關注海陽之窗網站)。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直接進入面試人員,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名單。如招聘單位同一崗位中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且影響聘用的,以筆試成績排序,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碩士、省級優秀畢業生、普通畢業生的順序排序,仍不能確定的,則組織專家重新命題對總成績相同的人員進行面試,并以重新面試后的總成績排序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名單在海陽之窗網站公布。
五、考察與體檢
進入考察范圍人員確定后,按計劃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對報考人員進行考察、體檢。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具體負責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審。如經考察不合格或發現在應聘過程中有弄虛作假等違反本招聘簡章規定的行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組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體檢辦法和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規定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由招聘主管機關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到規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負擔(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負擔)。所有體檢項目檢查完畢后,主檢醫師認為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做出判斷的,報考人員要服從主檢醫師的安排,做進一步檢查。報考人員或用人單位對體檢結果提出異議的,均可在收到體檢結論7日內,向招聘主管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由招聘主管機關組織到不低于原體檢醫院級別的醫療機構進行復檢,復檢項目由招聘主管機關會同復檢醫療機構確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有關體檢費用由申請復檢一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報考人員沒有征得體檢組織機關同意,不在規定的時間參加體檢或復檢,視為棄權。報考人員不服從主檢醫師體檢安排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資格。
經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在海陽之窗網站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管理權限辦理聘用手續。考察、體檢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聘用手續辦結前因擬聘用人員被取消聘用資格或棄權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招聘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按人事管理權限報海陽市委組織部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由招聘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擬聘用人員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有關調動、派遣手續,招聘單位按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應聘人員未按照《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指定的時間報到的,視為棄權,由此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通過本次公開招聘聘用在海陽市鎮、區、街道事業單位崗位的人員,在海陽市的鎮、區、街道事業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三年。
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簡章規定執行,如發現違紀違規行為,招聘主管機關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有關規定處理。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不服從招聘部門正常工作安排、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機關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試)資格,并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5年內不得報考海陽市事業單位的處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無關。
本簡章由海陽市委組織部、海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535-3220266、0535-3222019(綜合類)
0535-3220272(衛生類)
0535-3227560(教育類)
報名期間技術支持電話:0535-6683333
監督電話:0535-3222889
附件:
1、2015年海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綜合類)
2、2015年海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衛生類)
3、2015年海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教育類)
4、2015年海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錄用專業(學科)指導目錄(試行)
5、《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
6、《考生報名表》
中共海陽市委組織部
海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4月13日
1、2015年海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綜合類).rar
2、2015年海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衛生類).rar
3、2015年海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教育類).rar
4、2015年海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錄用專業(學科)指導目錄(試行).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