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由國家“特崗計劃”招聘的特設崗位教師,聘期內三年的工資性支出,主要由中央財政負擔,三年后考核合格且自愿留任的,由縣級財政負擔;縣級“特崗計劃”招聘的特設崗位教師工資由縣級財政負擔。國家“特崗計劃”由中央財政下達專項資金,按國家“特崗計劃”人均年工資性支出補助標準,與縣級財政據實結算。省財政將加大對“特崗計劃”縣的財力性轉移支付補助力度。各地要把省級新增的財力性轉移支付補助增量和本地超收結合起來,統籌安排好特設崗位教師的工資發放。“特崗計劃”專項資金首先用于特設崗位教師的工資性支出后,可用于解決其按規定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不包括商業保險)應繳納的相關費用和必要的交通補助、體檢費。特設崗位教師在聘任期間,執行我省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其工資發放標準以及其他津貼補貼比照本縣同等條件公辦教師標準確定,享受本縣公辦教師同等待遇。凡特設崗位教師工資性年收入高于國家“特崗計劃”人均年工資性支出補助標準的,高出部分由縣級財政承擔。如有結余,結余部分暫存縣財政。
9.州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本次國家、縣“特崗計劃”招聘、體檢、崗前集中培訓等。各縣市縣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本次縣“特崗計劃”招聘、體檢、崗前集中培訓等。
實施“特崗計劃”縣市的有關部門,要為特設崗位教師提供周轉宿舍及其他必要生活條件。
五、教師招聘
10.教師招聘按下列程序統一實施:(1)公布需求。(2)自愿報名。(3)資格審查。(4)考試考核。(5)集中培訓。(6)簽訂合同。(7)上崗任教。
11.招聘對象和條件
國家“特崗計劃”招聘對象和條件:
(1)以高等師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為主,可招部分應屆師范類專業專科畢業生。
(2)取得相應學科類別教師資格(即報考小學崗位須取得小學及以上與報考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報考初中崗位須取得初中及以上與報考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畢業生。
(3)對已取得2015年“碩師計劃”研究生免推資格的4名貴州大學、貴州師范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由省教育廳統籌考慮,根據研究生入學面試成績、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薦到今年“特崗計劃”三穗縣、丹寨縣、劍河縣,“碩師計劃”指標含在三穗縣、丹寨縣、劍河縣的國家“特崗計劃”初中崗位指標中。
縣“特崗計劃”招聘對象和條件:
(1)以高等師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本科和師范類專業專科畢業生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應學科類別教師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非師范類專業專科畢業生。
(2)取得相應學科類別教師資格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師范學校應往屆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只能報考小學崗位)及成人高等學校脫產學習的本、專科畢業生(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須一致或相近)。
以上國家、縣“特崗計劃”報考人員(不含“碩師計劃”研究生)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必須一致或相近(相近專業的考生其在校學習的課程至少有一半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年齡均要求在30歲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
國家“特崗計劃”面向全國招聘;縣級“特崗計劃”面向入學前黔東南州戶籍生源招聘。
在編教師(含2012、2013、2014年的特設崗位教師)不能報考。
六、保障政策
12.特設崗位教師三年連續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繼續在當地留任的,由各縣負責落實教師工作崗位,將其工資發放納入縣級財政統發范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工齡和教齡自2015年9月1日起計算。對重新擇業的,各縣要為其重新選擇工作崗位和辦理戶口遷移提供方便條件和必要的幫助。
13.“碩師計劃”研究生三年服務期等同于“特崗計劃”三年聘期,其三年服務期的管理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編委辦《關于印發〈貴州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黔教師發〔2009〕342號)執行。服務期滿、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繼續留在當地(本縣)任教的,可按“特崗計劃”政策辦理接轉手續,納入當地中小學教師編制管理,并根據有關政策按公辦教師帶薪脫產一年到貴州師范大學攻讀教育碩士學位,畢業后回原接收縣工作;服務期滿、三年年度考核合格,本人不愿意繼續留在當地(本縣)任教的(即不辦理“特崗計劃”接轉手續),在貴州師范大學攻讀教育碩士學位期間,不能享受公辦教師帶薪學習的有關待遇,畢業后“特崗計劃”實施縣可不安排工作,由本人自主擇業。
七、教師管理
14.特設崗位教師實行合同管理,由縣級人事、教育行政部門與教師簽訂聘任合同,合同中應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5.三年聘期內,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特設崗位教師的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年進行一次。
16.對成績突出、表現優秀的特設崗位教師,要給予表彰;對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適合繼續在教師崗位工作的,要根據合同協議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關待遇。
17.特設崗位教師的戶口及檔案須遷到工作所在縣教育局。
八、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州2015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黔東南州2015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劉曉春 (黔東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長)
副組長:王 蕾 (黔東南州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張榮根 (黔東南州教育局局長)
姜庭桂 (黔東南州財政局局長)
吳先佳 (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周文峰 (黔東南州機構編制委員辦公室主任)
成 員:王興國 (黔東南州教育工委副書記)
劉坤群 (黔東南州財政局副局長)
歐陽雙 (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調研員)
葛玉萍 (黔東南州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鄧 明 (州委教育紀工委書記、州教育局紀檢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州教育局,王興國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我州2015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等相關工作。
本方案由黔東南州教育局、州財政局、州人事局、州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表:黔東南州2015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指標分配表
附表:
黔東南州2015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教師指標分配表
序號 |
縣市 |
指標總數 |
國家計劃 |
縣計劃 |
1 |
凱里市 |
32 |
27 |
5 |
2 |
臺江縣 |
50 |
40 |
10 |
3 |
黃平縣 |
70 |
56 |
14 |
4 |
劍河縣 |
50 |
40 |
10 |
5 |
黎平縣 |
80 |
64 |
16 |
6 |
岑鞏縣 |
60 |
48 |
12 |
7 |
錦屏縣 |
50 |
40 |
10 |
8 |
丹寨縣 |
60 |
48 |
12 |
9 |
榕江縣 |
50 |
40 |
10 |
10 |
從江縣 |
197 |
158 |
39 |
11 |
鎮遠縣 |
40 |
32 |
8 |
12 |
三穗縣 |
50 |
38 |
12 |
合 計 |
789 |
631 |
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