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語文、數學學科崗位
筆試成績=教育綜合基礎知識成績×50%+學科專業基礎知識成績×50%
(2)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崗位
筆試成績=教育綜合基礎知識成績
4、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參加考試時應聘人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方可進入考場(準考證為考生資格復審、體檢、聘用等重要憑證,請妥善保管)。
5、筆試結束后及時在報名網站公布筆試成績。
(四)資格復審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采取報名時應聘人員自審和面試前復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復審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應聘人員與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聘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政府人社部門組織的各類招聘(錄)考試,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本人承擔。根據各崗位招聘人數,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行資格復審)。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按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2015年內黃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此外,往屆畢業生另須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未取得畢業證的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另須提交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校證明信(注明學生所在學校院系、專業、班級、畢業時間及入校時注冊學號)原件。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本次應聘資格。資格復審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注:一律用A4紙復印)
(五)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直接進入面試,面試通過試講的方式進行,時間為10分鐘。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語言表達能力、課程標準及教材的分析、理解能力、課堂教學的組織能力、應變能力、行為舉止及邏輯思維能力,試講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所在崗位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
面試方案、命題和試講的組織實施由內黃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
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單。
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各崗位招聘人數,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對象(比例內末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體檢的內容和辦法、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的通知》(豫教資辦[2010]8號)標準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
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招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招聘結果
按照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報名網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結束后,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新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新招聘人員五年內不得流動。
特別提示:
應聘人員在本次應聘期間,應及時了解內黃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的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內黃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內黃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內黃縣教體局0372-7729159(工作時間內)
監督電話:內黃縣人社局0372-7070938(工作時間內)
附件:1、2015年內黃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2、2015年內黃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2015年內黃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日